Instructions for Operation of Ships in Navigation Bridge Area
1. 目的
本须知旨在规范船舶在桥区水域的航行操作要求,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船舶安全通过大桥。
2. 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
3. 定义
3.1 三线区:系指以大桥轴线为起点所划定的船舶航行操作的准备、警觉和应急线
区的水域。
3.2 准备线区
指船舶通过大桥前,必须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的水域;
3.3 警觉线区
指值班人员各尽其责,对大桥水域的各种目标及不利因素引起警觉,正确判断,保证船舶正常进入航道的水域;
3.4 应急线区
指船舶保持准确船位,随时准备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过桥的水域。
3.5 落位
使船舶行驶在计划航路的位置上。
4. 职责
4.1 船长:上驾驶台亲自指挥操作。
4.2 水手长:船首了头,并备锚。
4.3 值班驾驶员:协助船长了望、操作,将了头人员的姓名、了头时间在《航海日志》上作出记录。
4.4 值班水手:按船长舵令正确操舵。
5. 实施步骤
5.1 基本要求
5.1.1 通过桥梁时,船舶应保持足够的富余高度,超过桥梁通航尺度的船舶禁止进入桥区水域。
5.1.2 通过桥区水域及航行桥区水域的船舶,均应遵守有关当局颁布的各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和大桥水上交通安全航行通告有关规定,向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并服从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的管理。
5.1.3 船长应熟悉适任航线内各大桥桥向、通航桥孔、最大通航密度、桥区报告规定、水流特点和助航标志设置,按规定桥孔操作通过。
5.1.4船长应掌握风舷角、风压力对本船影响及偏转规律,正确使用车舵,避免船舶偏离航路。
5.1.5 船长应熟悉季节水位的水流压力偏转力矩对本船的影响,防止船舶受流压作用偏离航路。
5.2 准备线区
5.2.1 按照过桥部署的措施,船长上驾驶台。船长根据桥区具体情况计算最佳船位,选择有利时机通过。
5.2.2逆流航行能见度不足1000米、顺流航行能见度不足1500米时禁止通过桥区。
5.2.3值班驾驶员通知机舱备车,轮机长至机舱值班。
5.2.4驾驶员及轮机员按各自规定做好进入前的准备工作,对重要设备(如舵、锚、主辅机、导航设备等)进行检查测试,值班驾驶员检查确认船舶的操纵性能和船舶的长度、高度、宽度、航速符合大桥管理规定。以上检查工作记录至附录1《船舶航经桥区水域检查表》。
5.2.5 将自动舵转成手操舵,船长指派熟练值班水手操舵,并按规定显示信号。
5.2.6 向大桥监督站/艇或VTS中心报告船名、船舶尺度、航速、船位和预计通过大桥时间等,取得其同意并询问桥区情况,将报告情况记录至《航海日志》。
5.2.7 对船舶通过桥梁时可能出现的状况应有足够的预判,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应急方案。
5.2.8 船舶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方能进入警觉线区。
5.3 警觉线区
5.3.1保持正规了望,认清航标,辨明桥孔并借助雷达观察测标定位,及早发现、判明碍航目标,做好避让准备;
5.3.2 监控船舶动态,及早表明避让动态,鸣放声号并与监督艇保持联系;
5.3.3 使用安全航速,与周围船舶保持适当距离,循序行驶。
5.3.4 船长应掌握船舶操纵特性、转向点,保持船舶落位,修正船位要及时,使用车、舵应准确、有效。
5.4 应急线区
5.4.1 对碍航船舶要及早警告,谨慎其横越抢头 。若通航环境许可,适当提高航速,减少风、流压影响,以增强船舶操纵能力。
5.4.2 进入线区后,要以小角度调整船位,时刻保持船舶准确落位。
5.4.3 进漕后,要根据通过大桥孔的水流、流向、流压及风向、风压,正确操作,并利用航标和固定物标(如桥墩、桥面两侧照明灯杆等)作参照物及时调整船位,确保行驶在桥轴线上。
5.5 警示
5.5.1 船长一经发现船舶偏离航路应及时、果断纠正船位;
5.5.2 发现桥区环境复杂、船舶难以通过时及早请求大桥监督站维护秩序;
5.5.3 遇情况不明、桥区复杂、船舶无法控制落位,应果断采取调头、制动等安全措施。
5.5.4 船舶操纵性能(航速、尺度等)达不到通过大桥要求时及时向岸基地报告。
6. 记录管理
6.1 向VTS中心等报告船位和预计通过大桥时间等,将报告情况记录至《航海日志》。
6.2 通过大桥后船长应在《航海日志》上签字。
6.3 《船舶航经桥区水域检查表》完成后由船长负责保存5年。
7. 相关文件
7.1《上海海事局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泸海通航〔2014〕44号)
7.2《浙江海事局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7.3《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附件6《长江江苏段桥区水域通航规定》
7.4《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浙海法规〔2009〕80号)
7.5《舟岱跨海大桥管理办法》
8. 附录
8.1 附录1:《船舶航经桥区水域检查表》
附录1
船舶航经桥区水域检查表
Checklist of Ship Navigation Bridge Area
船名: 航经桥区名称: 检查日期: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结果 | 检查人 | 备注 | |
01 | 是否熟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和大桥水上交通安全航行通告(包括相关联系和报告频道,需通过大桥最新通航高度等) | 船长 | |||
02 | 驾驶人员是否掌握拟通过的桥梁通航净空尺度等参数,是否掌握从哪个限定的通航桥孔通过; 本船通过该桥梁是否有足够的富余高度,如超桥梁通航尺度则禁止过 | 驾驶员 | |||
03 | 是否按规定在进入桥梁水域前向交管中心报告船舶动态记入航海日志并服从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的管理 | 船长/驾驶员 | |||
04 | 进入桥梁水域前,是否对以下重要设备进行检查并记入航海日志 | ||||
04-1 | 舵设备是否良好 | 大副 | |||
04-2 | 锚设备是否良好 | 大副 | |||
04-3 | 主机经正倒车测试是否正常 | 大管轮 | |||
04-4 | 发电原动机运转是否正常 | 二管轮 | |||
04-5 | 各导航设备是否正常 | 二副 | |||
05 | 通过桥梁水域时,是否采取以下措施 | ||||
05-1 | 船长在驾驶台指挥,轮机长在机舱值班 | 船长 | |||
05-2 | 备车、备锚航行,禁止使用自动舵 | 船长 | |||
05-3 | 加强了望,按规定派人了头 | 船长 | |||
05-4 | 通过规定的VHF频道提前与过往相关船舶取得联系,相互通报船舶动态 | 船长 | |||
05-5 | 遵守桥区水域限速规定,使用安全航速 | 船长 | |||
05-6 | 禁止追越、调头、横越、逆向行驶、妨碍船舶安全 | 船长 |
备注:
1.检查结果栏标记:正常打“√”,不适用的打“--”,有缺陷打“×”并将缺陷填入“备注”栏并报告船长,所有航经桥区水域前的缺陷必须在航经桥区水域前纠正,否则不得通过桥区水域;
2.本表完成后由船长负责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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