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诈骗罪被网上追逃
想找关系摆平案件
结果自己反被诈骗55万元?!
诈骗犯也能被骗?
看来这套路真是防不胜防啊~
一起来看今日案例
基 本 案 情
2020年7月,范某某和其妻子韩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分别被浙江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和取保候审。
2020年10月,范某某在菲律宾通过胡某某(在逃)认识池某某,与池某某互加微信好友后开始聊天。池某某自称曾经是某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可以摆平解决范某某涉嫌诈骗犯罪的案件。
期间,池某某和胡某某共同商议,范某某的钱是诈骗来的,如果骗了他,他也不敢报案,遂决定以帮助范某某摆平案件为由对其实施诈骗。于是,池某某向范某某编造要帮他解决案件,需要活动经费等各种理由向其要钱。
信以为真的范某某先后委托朋友、安排妻子共计转账55万元至池某某提供的银行卡内,池某某分得37万元(后退还1万元)、胡某某分得18万元。
相关转账记录
2021年1月,范某某从菲律宾回到国内,被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抓获。6月,池某某被湖南省华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赔了范某某36万元。
裁 判 结 果
华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实践中冒充公检法执法人员诈骗的案件,被害人容易上当受骗,不法分子往往会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从而在诈骗过程中准确说出被害人的基本信息,或向被害人展示虚假公检法网站上发布的假通缉令等,从而使被害人信以为真。有的被害人则因自身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寄希望于找关系摆平,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该案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按法定程序办事,遇到自称是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要钱财或者要求把钱转到“安全账户”的,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
综合:湖南高院刑二庭、华容县法院
来源: 湖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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