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考也有一段时间了,对于法考的经验也已经写在了之前那篇文章:《在职如何一次性通过法考》
不知道如何备考法考的朋友,可以先点关注或收藏,看完那篇文章再过来看这篇文章。
要说还有什么经验可讲呢?就是有所保留的主观题的备考吧!
之前不讲是因为讲这些内容需要我把握讲的尺度,讲深了,可能大家不理解;讲浅了,我觉得没什么意思,白耽误时间。
也就是说,需要我与大家在一个话语体系下,有共鸣才会有效果!
如果你苦思冥想还在为法考主观题发愁,或是还在为二战法考主观题寻找靠谱的备考方法而苦苦寻觅的话。
我希望,下面的内容能给大家的黑夜,带来黎明的曙光!
这次我就试着详细讲一下,我是如何在职备考二十多天,一次性通过法考主观题考试的。
算是把之前那篇文章没有详细讲的内容给补上吧!
一、法考主观题的备考方向主观题应该怎么备考呢?
我想对于任何考试而言,想要知道如何高效备考,都要从真题中找答案。
对于真题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它是我们与命题老师沟通的桥梁。
命题老师如何命题?考察哪些考点?哪些考点是重点?
如何达到命题老师的要求,都要通过研究法考真题,从法考真题中找到答案。
机构的老师也是通过研究真题来指导大家备考的。
不以真题出发的备考方案都是耍流氓!
任何考试都不是漫无目的的命题,都是有所谓的命题手册之类的东西。
也就是说任何考试都是有重点和非重点之分的。
之前的司考,现在的法考一直流行一句话叫做“重者恒重!”
意思就是重点内容重点考察!
重点内容怎么判断?还是从真题中判断出来?
首先能够进入主观题真题试卷的一定是重点。
要不怎么体现出该知识点在该学科的重点地位呢?
主观题重复考察的肯定是重点中的重点。
重点内容自然要重点掌握!
二、法考主观题的考点范围可以明确地说,法考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点范围是不一致的。
准确地说,就是法考客观题的范围大于法考主观题的范围。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不是我说的,是真题说的。
不仅仅是有些科目只在客观题考察,比如三国法。
更重要的是,法考的主观题大都是以案例的形式给出题目。
这就暗示我们,能够进入主观题的考点一定是可以编写大案例的考点。
像一些不能编写大案例的考点,主要就是客观题的考点。
知道主观题的考点范围有什么用呢?
就是提示我们要合理分配我们的时间和精力。
客观题主要侧重知识广度的考察,主观题主要侧重知识深度的考察。
就是我们要把精力放在知识深度的把握上,而不是像备考客观题那样追求广度。
而且,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间隔时间只有1个多月,如果还像备考客观题那样准备,大概率是要二战。
三、法考主观题的备考策略光知道备考的方向、备考的考点范围、备考的重点还不够。
因为,还是不会做题,还是拿不了分。
前面客观题阶段已经对知识点有了一定的理解,主观题备考阶段,不仅要加深理解。
更重要的是,要将掌握的知识点转化为卷面分数。
主观题考试有主观题考试独有的考察逻辑。
如何把会做的题拿满分是这个阶段的重点。
也就是要对主观题进行破题研究。
概括起来就三条:1.读题的训练、2.答题的训练、3.时间的训练
答题的训练很好理解,首先要研究满分答案的答题逻辑。
看看人家是如何分析、如何布局、如何用词用句。
看看人家是如何答,可以不漏考点的。
在做题的过程中,你会发现,题干太长,总是漏读考点,或是反复读题耽误时间。
这个时候就要研究读题的逻辑,如何读题可以不遗漏考点快速读完。
比如,刑法的大案例题要在行为上标序号之类的内容。
这些内容都是要在做真题中进行训练的,千万不要眼高手低。
不要在脑子里想想就过去了,想出来和写出来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给大家讲一个小段子吧!
之前我们班有个学霸问我法考主观题如何准备?我说你做真题训练了吗?
他说他看完题后在脑子里想想答题思路就过了,这样节省时间。
我说你打算上考场上去练习吗?我没有多说其他的。
响鼓不用重锤!懂的点一句就都懂了。
主观题的题量大,题干都很长,需要写的内容也很多。
考场上还要查法条,时间很紧张的。
能够答完题基本就赢了。
平时不做训练,风险是很大的。
很多机构都有模考的,大家可以参加一下。
那位学霸,主观题最后考了一百三十多分。
这里说这个的意思是希望大家要重视真题的训练,不要眼高手低。
四、法考主观题的答题逻辑主观题的答题逻辑其实就是法学分析问题的思维,就是常见的三段论。
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只不过,在实际书写的时候要根据题目做适当的调整。
比如,结论前置。当然结论没有把握的话,可以不前置。
防止老师看到结论错误不看后面的内容。
比如刑法的答题逻辑,刑法无非要解决定罪、量刑问题,答案里肯定要包括定什么罪,量什么刑。
怎么定罪呢?无非是根据犯罪构成,法考是两阶层,比如刑法规定,某罪是什么内容,案例中行为人做了哪些行为?构成什么罪之类的。
行为人有哪些从重或从轻的量刑情节,比如,自首、坦白等情节。
定罪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共同犯罪的问题,这个几乎是必考点。
不仅要写构成某罪,不构成某罪也要写的,这个是有分的。
比如,易混淆的罪名,诈骗罪和盗窃罪。写构成盗窃罪的时候,就要考虑构不构成诈骗罪,写上为什么不构成诈骗罪。
实践中,案例分析的时候,也是要分析构成某罪不构成某罪的。
这个主要适用于易混淆的罪名。
前期可以这样三段论式地写,后期答题熟练的话,大前提和小前提可以杂糅着写,把一些看上去啰嗦的重复的内容去掉。
这样,给考官的感觉就很专业。
至于,如何布局,如何用词用句。就更简单了。
主观题自然要分段分层次书写了。
比如,刑法可以根据人头展开布局,第一段写甲怎么样?第二段写乙怎么样?第三段写甲和乙共同怎么样?
用词用句就是法言法语,有法条,有案例内容分析,有明确的结论。
这篇文章就先写到这吧!
对于应试的所有内容,都给大家准备好了。
大家需要做的,就是持续关注我就可以了。
我是应试有道,关注我,从此考试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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