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建筑多为土木结构,古人是如何防火的?难不成靠提水灭火?

古代建筑多为土木结构,古人是如何防火的?难不成靠提水灭火?

首页枪战射击战场免费开火御火生存3D更新时间:2024-04-30

文|霁寒雪

编辑|霁寒雪

前言

中国古代建筑多为土木结构,建筑材料大多含有木材、茅草等可燃物,火灾隐患大,失火者不乏其例。

那么古人是如何防火的呢?古代有消防队吗?

建筑内外的防火设计

古人其实对建筑防火问题早有研究,在房屋设计时就考虑到了防火的问题。

比如,目前郑州大河村、安徽尉迟寺等遗址中均发现有木骨泥墙遗存,所谓木骨泥墙,即将木柱竖立在泥墙内,用于防火,如果木柱露出泥墙,出于防火目的,也需在外露的柱体上涂泥。

例如,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主室整体呈长方形,紧贴泥墙壁内侧有16个附壁柱,柱体一半包在墙壁内,一半露出墙体,并涂以草拌泥作为防火保护层。

随着时代的发展,出于防火考虑,古人觉得墙体应尽量采用土和砖,因为“土者,火之子,而足以御火”。

基于此认识,古人发明了土坯用于砌墙,例如河南汤阴白营、河南淮阳平粮台等遗址中均发现有土坯墙。

之后又出现了砖墙,既防火又坚固,随着土坯墙与砖墙的推广,木骨泥墙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古代建筑室内多为木构架,计有柱、梁、檩、椽等,此亦为防火设计之重点。

考古资料表明,在史前建筑中,室内木柱外围往往涂以泥圈,这种柱外涂泥的防火技术为后代所继承。

如战国时期,出于安全考虑,在城墙墙体内挖洞时,洞两侧要竖立多根木柱以支撑洞体,并要求“柱之外,善周涂其傅柱者,勿烧”。

泥圈虽能防火,但是泥土松散,易于脱落,后来,为使建筑坚固美观,外涂材料有所改进,元代王祯曾提出“法制长生屋”的概念,即先在木构件上涂泥,然后在泥外再涂一层耐燃烧的灰泥。

但此项防火技术是否付诸实践,未见史料记载,但已经足以看到古人的防火意识。

针对建筑木构架,可用外涂手段防火,但对茅草屋顶,则难以做到。

西周时期,古人发明了用瓦替代茅草,以绝火患,秦汉以后,首先在中原一带,房屋瓦顶逐渐普及,这在石刻、陶屋模型、壁画中均有所反映。

至唐代,又推广至江南一带,并作为地方官员的德政予以颂扬,比如,唐代广州刺史李复“劝导百姓,令变茅屋为瓦舍”。

至宋代,瓦顶进一步普及,如北宋叶康直任光化县知县期间,“县多竹,民皆编为屋,康直教用陶瓦,以宁火患”。

明清时期,杭州还出现一种 灰瓦,防火效果更佳:“凡木火所向, 灰瓦确皆足以抗之,而火不成势......

清代乾隆年间柳州府还曾上疏皇帝,请求用当地息银四千两进行兵丁草顶改造,“有情愿改造瓦房者,亦一例借给,每间九两”,并预测“不出十年,城内兵丁草房俱可渐次改换”。

瓦顶在古代之所以受到如此大的关注,不仅是因其利于防火,还在于其能够避免像草顶每隔几年需要更新茅草的麻烦。

当然,瓦顶取代草顶并不仅是“以瓦代草”这么简单,还需对屋面坡度、屋檐做法、椽子间距等进行设计。

从现实中的草顶房屋来看,出于减少雨水渗透的考虑,草屋顶设计得比较陡峭,但这样除了加大屋顶面积增加材料之外,也制约了房屋进深,减少了室内面积。

而瓦屋顶则可以相对平缓,瓦的使用也使飞檐变为可能,更利于雨水下落远离墙根,这是草顶难以实现的。

防火巷、防火墙的设计与营造

在建筑设计中考虑到防火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火灾,但只要是木构建筑,就无法杜绝火灾的发生,为使其不致蔓延,古人还设计了防火巷。

如南宋都城临安人口稠密,火灾频发,为此,高宗下诏:“被火处每自方五十间,不被火处每自方一百间,各开火巷一道,约阔三丈”,以此将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绍兴十五年九月,临安太庙附近的民居失火,宋高宗命大臣“于庙左右各撤屋二十步,以备不虞”。

南宋理宗时,临安又因瓦市失火,而“开拓天街,疏通火巷”,以防止其蔓延。

受都城影响,地方城市亦有建造防火巷者,如淳熙十三年,面对武昌古城南门外的商业区火灾,刚到任的鄂州知府赵善俊“创火巷,以绝后患”。

这项防火措施至宋代以后仍在延续,明王阳明任吉安府庐陵知县期间,当地曾发生一起焚毁千余家的大火。

对此,他认为“背由衢道太狭,居室太密,架屋太高,无砖瓦之间,无火巷之隅;是以一遇火起,即不可救扑”。

因此,他规定“凡南北夹道居者,各退地三尺为街;东西相连接者,每间让地二寸为巷”,此项措施即是为留出足够的消防通道。

为使火患不在相邻建筑之间蔓延,古人还在建筑上设计了防火墙。

北宋熙宁九年五月,提举在京寺务司提出:“乞拆僧院逼近之屋,绕寺庭高筑遮火墙”,这一请求得到了神宗批准。

此后,防火墙一直在民间沿用,其中以徽州古民居最为典型。

徽州民居防火墙可以追溯至明代徽州知府何歆,其面对徽州城内“民居稠矣,无墙垣以备火患”的状况,下令“五家为伍,甓以高垣”。

具体做法是:第五家出地皮,其余四家出资购砖石,共同建造一周防火墙,按照要求,经过一个月,城内建造了数千堵防火墙,“自后六七十年,无火灾,灾辄易灭”。

经过不断发展,徽州民居防火墙演变为形似马头、外形优美的马头墙,除其主要的防火功能外,还具有了风水寓意,现已成为徽派建筑的标志。

福建土楼中也有防火墙的应用,福建土楼是由宋元以来迁徙入闽的中原汉人建造的,具有庞大、坚固、防火等优点。

如永定县的一些圆形土楼,其内部空间是按照《易经》八卦原理,以青砖砌墙隔成8个单元,彼此又以拱门相通。

20世纪30年代当地一座土楼遭遇战火,后侧的1个单元被烧毁,但两侧隔墙阻止了火势蔓延,使其他7个单元得以安全无恙,可见防火墙的有效性。

建筑本身的防火设计固然重要,但灭火设施亦不可缺少,而以水灭火是古人的通常做法。

我国古代城市及聚落,一般沿河而建,除便于饮用外,亦可用于消防,并且,水井亦常为古代灭火之设施。

近年来,在河南、陕西、湖北等地,出土有数件汉代“东井灭火”的陶井模型或石刻,可见,井水灭火在当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此后,“以水灭火”之事,史书屡有记载。

如西晋都城洛阳“宫墙外以大铁镬盛水以救火,受百斛,百步一置”,唐代李泌为杭州刺史时,“特开六大井,为浇火之藉”。

至元代,更要求“诸城郭人民,邻甲相保,门置水瓮,积水常盈”,以应付火患。

明清北京故宫宫殿之前,均放置有太平缸,缸中之水即用以灭火,而“凡遇冬寒,宫中各铜缸木桶,该内官监添水奏安铁篘其中,每日添灰,以防冰冻”。

此举是预防一旦遭遇火灾,陷入无水可用的窘境。

此外,福建客家土楼院内,均设置有水井、水缸,亦具有饮用、灭火之功能。

为及时发现火灾并组织人员灭火,古人还营造望火设施,最典型的当推北宋东京城,城内除军巡铺屋之外,“又于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下有官屋数间”,并备有大小桶、洒子等救火工具。

类似措施一直沿用至清朝末年,后随着现代消防体系的出现才逐渐消亡。

结语

虽说古人没有专业的防火设备,也并未组建起专职的消防队,但他们的防火意识并不输于现代人,还为防火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古人的智慧当真是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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