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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美国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几百万家庭农场,是美国乃至世界上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之一。在经济高度现代化的当今美国,现代农业的基本经济组织依然是家庭农场,并表现出充分的活力和优越性。
这是为什么呢?毫无疑问,这是美国西部家庭农场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安排的直接结果。
而这一制度安排包括:美国西部地区建立的产权明晰、具有充分流动性的小土地私有制;农产品专业化规模化的市场经营体制;以运河铁路低成本运输枢纽为核心的农产品贸易体制;以及农业机械农业科学服务体系、农业资本市场体系等。
一、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性与自耕农民的转型移居边疆地区的拓荒者大多仅经历8-10年的创业阶段就可成为自给自足的自耕农,西部农民可以耕种的土地是东部和欧洲农民的5至10倍,土地十分肥沃。家庭内部分工提供简单的日用品,每户农家都自行制造吃穿用的物品而不用花钱购买。
西部自食其力的农场正是当年杰斐逊所设想的农业理想国的情景。这种以自耕农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的社会发展阶段在西欧持续了几个世纪,在东方国家更长达2000年。
然而美国西部边疆农民却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实现了由自耕农向农业商品生产者的转型,美国农业也因此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实现了由农业自然经济向农业商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这一现象在世界经济史上是十分罕见的。
首先,迅速发展的公路、运河、铁路交通体系为美国统一的商品交易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从而打破了农民家庭的内部分工,农场丧失了经济上自我循环的独立性。
对美国国内市场体系形成最为重要的是铁路运输系统,南北战争以后的50多年,美国修建了20多万公里的铁路,它们不仅在空间上把美国连接成一个整体,而且极大地降低了商品运输成本,每吨公里铁路运费为马车公路运费的10%以下,也仅为水陆运费的25%。
农民剩余产品于是有了销路,他们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剩余产品率,小镇和集市因为农民出售农产品的需要而兴建,它吸引周边城市、港口的商人前来收购。
商人的马队、平底船也会运来生活日用品和农具,采取以货易货的方式交换农民的谷物和肉类,逐渐地以货币为中介的商品交换在乡村集市上占据主导地位,市场规模日益扩大,以城镇周边半径约50英里的农场都会被纳入地方性的市场体系。
其次,区域内的社会分工取代家庭内部的分工。城镇中销售的制成品比农民自行生产效率更高,质量更好,农产品加工和日用品制造于是就会从家庭中分离出来,成为专业的技工和店铺从事的行业,它们与农场家庭相互独立而又相互依赖。
当农民发现家庭劳动力生产的谷物和肉类得到的收入比使用这些劳动去从事副业更为划算时,农场积累资金购买土地和农业机具的动力就更大了。
农业商品经济要求从家庭以外补偿日用品和生产资料,同时也迫使农民不断地扩大生产规模、实行专业化生产,在市场体系中农场主的独立性也日益丧失。
市镇在商品经济日益发展中会成为区域的经济中枢,它将有关的市场信息传达给网络体系中的农场。
在每年春耕以前,粮食商人和磨坊主就奔忙于乡村,同农场主签订合同确定秋后收购的谷物品种、数量和价格,农民也可以得到一笔预付款购置农具和耕畜,按照合同的要求确定播种面积。
当农场的大部分粮食由粮商收购、销售,他们的农具、生活用品也由市场提供时,拓荒农民就转化为商业农场,市镇也由此成为配置资源的经济中心,边疆地区的自然经济时代就由此告终。
最后,要素的充分流动性为农场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提供了条件。西部边疆拓荒农场摆脱生存性农业活动的主要方式就是扩大耕地面积,提高农场产量。
最初到达一个镇区的农民开垦的土地是当地最好的土地,它们可能仅占已规划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剩余的坡地和劣质土地就成为农场扩大规模的储备土地,一旦市场需求旺盛,农民就会投资改良这些未经利用的地块。
农场耕地规模的主要限制是手工劳动条件下家庭的劳动力数量,区域社会分工使农场投放到田间生产的劳动时数增加30%左右,农民把原来用于纺纱织布、制作工具和日用品的精力和时间转而投放到开垦土地和作物管理上去,集中土地和人力资源种植一种或少数几种作物。
农场生产的专业化提高了商品率,商品作物带来的利润比自给自足状态下更容易进行资本积累,农场的发展同市场价格波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农地资源的流动性对农场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的影响更为重要。西部土地成为可以自由流动的商品的第一步,是由联邦土地办公室根据国会的土地法案将西部的土地划分为无数个镇区。
每一镇区内的分区、地块也就是土地销售地图上的小方格,而代表这些地块的土地文书将之变成了标准化的商品,也就是移民建立农场的土地资产。以这种方式出售土地规范了产权,便于耕作,也有助于克服土地资源不易移动的困难。
土地注册员要将出售地块的位置和地权所在镇区的详细资料记录在案,地契上备有购买者的姓名、出售日期、土地证书的编号及城镇平面图,每一份地契还须由联邦土地局备案,土地产权才能合法地转移到农民或土地公司手中,成为可以在市场上转手和流动的商品。
这份地契实际上体现了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契约关系。联邦土地办公室可以将土地证书出售给东部以至欧洲地区的移民,农民只要持有一份土地证书,就可以作为不动产转售或抵押,土地与其他经济物品一样具有价格和流动性。
联邦政府通过对土地测绘制定土地文书,将西部数亿亩荒原划分为标准化的土地资产,既有利于西部土地合法有序的转让,也有利于土地充分自由的流动,按照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家庭农场制度的巩固美国在西部开发中农业生产力率先进入现代化发展阶段,却保留了家庭这一古老的社会和经济细胞。
其原因在于,家庭农场在维系劳动力的稳定性方面可以利用血缘关系、感情和道德习俗的力量,家庭的内聚力有助于克服拓荒时期恶劣的自然条件,并有助于克服小生产者在市场竞争中的困境。
与此同时,为家庭农场服务的农机生产、销售体系、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以及农业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完善,使工业化的技术成就、开发资金的社会化等现代经济因素与家庭生产方式结合起来,巩固家庭农场商品生产者的地位。
在西部农业开发中劳动力是稀缺的要素。西部人口密度低,每个农场占有的土地是东部的3至5倍,拓荒农民依靠人的体力劳动和手工工具耕作,劳动生产率很低,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在每一个家庭农场中都普遍存在。
因而,革新手工工具,以畜力代替人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成为缓和劳动力供求矛盾、巩固家庭农场制的唯一出路。19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在农业机械制造上取得了一些重大的技术突破,在农田耕作上用钢犁取代了铁犁。
50年代贝氏炼钢法和平炉炼钢法大幅度降低钢材生产的成本,迪尔的钢犁得以进行规模化生产,其产量由50年代初的1000张提高到1857年的10000张,深受西部农民的欢迎。
在谷物收割方面,赫西、麦考密克于1833年和1834年间分别发明了小麦收割机,50年代公司与银行联手允许农民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麦考密克牌收割机很快在伊利诺斯、威斯康星等小麦主产区推广开来。
钢犁和收割机的采用也同时推动了其他生产环节的机械化,如用于播种的条播机、撒播机;田间管理的中耕机、除草机、马拉培土轻犁;收割方面的割草机、打捆机,以及小麦和玉米脱粒机;集脱粒、除草、扬筛为一体的多功能脱粒机械等等。
到南北战争前夕,西北地区粮食生产的主要环节已经全部用机械代替了手工工具,这些农业机械的推广实现了农业生产的半机械化。
西部农场的生产率因此大为提高。据美国劳工专员的统计,到19世纪末期,西北小麦和玉米产区一个采用机械化生产的家庭农场比1830年采用手工工具时代的生产率提高了17倍。
每英亩农作物所需的工时数也大幅下降,其中小麦、玉米、饲草的工时分别下降为3小时、15小时、12小时。农场的平均播种面积也由19世纪初的20—30英亩提高到130英亩左右,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和专业化。
农业机械化的主要后果之一是提高了家庭农场的商业化程度。耕地面积的扩大和谷物产量的提高意味着农产品商品率越来越高,土地和农具也由养家活口的生存资料转变为资本化的生产要素。
农场的生产要素一方面具有实物形态,包括改良的土地、耕畜、劳动人口、农业机具和设施;另一方面这些要素又是一定量的资本投入,具有价值形态,构成了农场每年生产的总投入与总成本,如果将其分摊到每英亩土地的产量或每蒲式耳谷物上去就形成了平均成本。
在农场规模较小的情况下,较低的产量意味着较高的生产成本,机械化生产在二三十英亩的小农场中是得不偿失的,每一个购买钢犁与收割机的农场都面临着扩大生产规模以降低平均成本的压力。
自19世纪50年代以后,西部农民因商业化生产的要求而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已成为普通现象,无论是俄亥俄流域那些经营了几十年的农场,还是在伊利诺斯、威斯康星刚刚立足的小麦农场主,以及密西西比河两岸的拓荒农民,都不同程度地向银行提出了借贷申请。
贷款利率在70年代上涨了两个百分点(由6%到8%),资金仍然供不应求。与早期移民筹措购买土地的小额贷款相比,商品化生产所需资金成10倍地增加,19世纪最后40年出现了一个声势浩大的资本西进运动。
西部农场对资金的吸引力在于其较高的收益率。早在南北战争前夕,美国资本市场上就已出现了西部农场同东部工厂争夺资金的情况,据银行的统计资料,投资者每100美元两年内的收益率,在东北部工商业中为159美元,西部则高达285美元,这种状况持续了约20年。
南北战争后西部投资更加安全,投资者对大草原地区开发的高收益预期的日益高涨,1875—1877年间东部创建了几百个抵押公司,总部都设立在各大城市,通过许多营业点出售债券筹集资金,然后将资金转移到西部各州的分公司,与当地的地方银行合作向农民发放抵押贷款。
另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是由粮食商人向银行贷款,再由各乡镇的杂货铺和收购点向农民赊销农具或生活用品,秋收后农民加上利息一并偿还。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每年流向西部的资金近10亿美元,基本满足了农场技术改造的资本需求。农场利用资本市场可以加速实现机械化生产过程和向商业性农场转变的周期。
70年代伊利诺斯、威斯康星、印第安那各州的农民是资本市场上主要的融资方,80年代后堪萨斯、达科他、明尼苏达、内布拉斯加成为吸收贷款的重点地区。
《宅地法》的实施使农民将分配的土地抵押给银行,借入垦荒的费用和购买生产资料的资金,农场还将大型农业机具抵押给银行取得流动资金,甚至连地里的未成熟的庄稼也成为赊购生活用品的担保物。
这种现象在新开发的边疆地区尤为突出,大草原地区的农民几乎每家都有一笔抵押贷款,农民的债务在3至5年间就增长近一倍,1890年时西部农场的抵押率就高达5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个百分点。
由于西部地区地域辽阔,资本回收的成本较高,银行一般不在当地推行长期贷款或分期偿还的抵押贷款,它们针对西部农场制定了一种名为短期飘浮式的贷款制度,其还款期限为3至5年,每年不用归还本金只须支付利息,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而且不允许展期。
若不能如期偿清债务,银行和金融公司就取消担保品的赎回权利,没收农业机械、建筑物和土地。这些抵押品是以本身价格的60%折算成担保价值而获得贷款的,一旦抵押物被没收,农民就会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据不完全统计,80年代伊利诺斯和明尼苏达的农场被取消回赎权的比例在2.1%—6.1%之间,失去土地和农场的家庭数量并不大,但它对农民产生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在中西部小麦产区的农户中,有约30%—50%的人担心农场的回赎权被取消或土地被拍卖。
结语在制造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等现代经济部门,工厂制、公司制均打破了中世纪作坊、行会、钱庄中家庭家族关系的禁锢,生产要素按照契约关系进行高效率的组合、配置。
而农业生产力居世界领先地位的美国,却保留了家庭这一古老的社会和经济细胞,将家庭农场与农业商品化、机械化、规模化、科学化等现代生产力的因素结合起来,它们虽然仍旧以家庭为单位,却已具备有现代代农业企业的基本特征,其原因在于:
第一,同其他行业从事商品生产的企业一样,家庭农场也是由土地、资本、劳动力、企业经营等四种要素组合而成,要素的所有权属于农场主及家庭共同拥有,他们既是土地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又是劳动者。
第二,农场在维系劳动力的稳定性方面还可以利用血缘关系、感情和道德习俗的力量。家庭的内聚力有助于克服拓荒时期恶劣的自然条件,并有助于摆脱市场竞争中的困境。
此外,要素所有权的同一性又有助于将资本、土地和劳动的收益结合起来,经济组织内部不存在不同要素主体权益对立,没有外部力量控制生产决策并分配劳动成果。
第三,农场的生产要素有充分的自由流动性,包括土地的自由关系和农民家庭迁移、定居的自由权。
由于西部农场的建立伴随着政府开放性的土地政策和资本西进运动,农场主可以利用要素市场和资本市场扩大其生产规模,并不断适应市场需求配置生产要素实行专业化生产,农场生产的产品虽然不同,但都以出售产品获取现金,追求农场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第四,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农场进行资本积累和改进生产技术。农场以家庭成员的劳动为主,多种形式的雇工仅仅是农业生产中辅助性的、次要的劳动力来源,因而农场的积累主要来自于自有劳动的沉淀,它以剩余产品的出售转化为利润和资本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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