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拆迁后,是这样,时常为房产证太多而迷茫
而现实中却是这样
拆迁之后,各种之前完全没想过的问题纷纷找上门来。首当其中就是拆迁方不守协议,补偿迟迟不兑现。
对于老百姓来说,拆迁协议签订后,究竟什么时候能拿到补偿款,这才是大家最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发现,签订协议之后,补偿款迟迟不到位是非常普遍的问题,房屋拆迁时选择了货币补偿的当事人更是一天天看着房价高涨,但是就是拿不到钱,心里焦急万分。
那么在签订征拆补偿协议时可以注意哪些事项以免补偿迟迟不兑现呢?
首先,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一定要约定时间。
拆迁户一定注意,根据“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拆迁的时候,一定要跟拆迁方签订书面的拆迁补偿协议,协议中一定要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第二,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如果签订协议之后,发现没有约定支付补偿款的时间,或者虽然约定了支付时间,但是征收方总是以“还在审批”、“政府没钱”等等理由拖延支付补偿款,我们就要及时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了支付期限,期限届满后就可以起诉主张权利。没有约定补偿款支付履行期限的,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如果协议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还可以一并主张违约损失。
征地拆迁中可能状况百出,所以签订补偿协议一定要慎重,如果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就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降低风险,不要等到事后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