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模拟拆迁“假戏真做”!

小心模拟拆迁“假戏真做”!

首页休闲益智拆迁模拟更新时间:2024-07-31

模拟拆迁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方式,其主要的特点就是对房屋所有权人搬迁或改造意愿进行征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引导房屋所有权人理性协商,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征收拆迁工作,然而近期我们收到很多当事人。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各位好好聊聊这个话题。

律师解读

一、何为模拟拆迁?

目前,对于模拟拆迁,并没有明确的定义,这更多体现为地方政府在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中所适用的一种政策(主要运用于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但即便是政策,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定程序和法律步骤。

具体来说,在模拟搬迁中设定合理签约期限,在签约期限内,如果签订模拟搬迁协议的户数达到规定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并由区(市)县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模拟搬迁方案即转为征收补偿方案,模拟搬迁协议即转为征收补偿协议;相反,如果签约户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终止征收程序。

二、模拟拆迁的流程

1、发布模拟拆迁公告。在启动该程序之前,要公布模拟拆迁涉及的户主,实施期间、拆迁范围等相关规定事项。

2、调查住户拆迁愿望。通过填写《模拟拆迁征求意见表》类似的方式进行民意调查工作,使政府好把控民众心理。

3、公示民意调查结果。

4、实施房屋价格预评估。若同意拆迁改造户数达到所在区域占一定比例(例如90%)以上的,就要开始对拟拆迁房屋和安置房等进行评估了。

5、公布模拟拆迁安置方案。

6、签订模拟拆迁协议。

7、办理拆迁许可手续。签订模拟拆迁协议的住户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区域总数85%以上的话,负责拆迁具体实施的一方就需要办理拆迁许可手续,进入实质化的拆迁中了。

三、模拟拆迁的特点和原则

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拆迁,模拟拆迁其实还有很大的漏洞,模拟拆迁从客观上改变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先后顺序,对被征收人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等权利产生了实际的影响。

模拟搬迁操作中的几个原则和特点:

1、只适用于旧城区改建、城市更新类项目;

2、整个程序早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是在未依法作出决定的前提下启动的;

3、充分尊重被征收人意愿,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是否作出征收决定;

4、所公布的模拟搬迁补偿方案、模拟搬迁补偿协议均有极大可能转化为正式的方案、协议。

据此,可以得出几个重要的结论:

1、模拟搬迁“通不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从实践来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情形少之又少;

2、模拟搬迁中“个别未签约的被征收人”在客观上将受到孤立,以近乎“钉子户”的身份站到大多数被征收人的对立面上去;

3、未签约者将很可能按日损失政策性奖励金,累计损失数额可能在几万到十几万元不等。

四、针对模拟拆迁,我们要注意什么?

就是告诉你这个签约只是演习,你要是不同意,后面咱们再谈。实际上一旦约定的搬迁条件达成征收时,你签过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再想提高补偿没有那么容易。

大多数人已经签字同意征收了,就算没有征地批文和征收决定,也可以直接实施拆迁。这是错误的,不管你是模拟的还是真实的,但凡你要进行征收。集体土地需要获得征地批文,国有土地需要有征收决定,否则就是违法的。

没有签约的人,必须少数服从多数,征收方可以随时拆除你的房子。而对于超过签约期限仍旧没有签字的,被征收人,征收方必须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补偿,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拆除,否则以少数服从多数这种名义来拆房的,就是违法强制拆除。

千万不要稀里糊涂地就跟着别人签了模拟拆迁补偿协议,一定要看清楚上面的所有内容再签,否则签约户数一旦达到地方规定的比例,那么该模拟拆迁协议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势必会对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及时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介入!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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