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登山是件很简单但不易的事,简单在于有目标,有前方,有路子,是个闭环,照做就行。不易在于危险重重,可能体力不支,可能一不谨慎粉身碎骨,各种能预见不能预见的风险客观存在。
哈巴雪山,刚开始爬升不到200米就出现高反,头疼,恶心,一路追问向导,是不是正常情况,向导说都是正常,我便埋头往前走,走过几百次的人,什么样的情况没见过呢,果真越走越好。
没有很卖力,一路走走停停,保证自己舒适,向导却说:你这个速度走得很快了,一直这样走的话,你今天第一个登顶都没问题。
听到这里,我又放慢了脚步,不求第一个登顶,只要能顺利到达。于是上了绝望坡雪线便走两步停三步,向导以为我快不行了,强行拽着我说:到这里了你一定不能放弃,我扛都会把你扛到顶的。
被拽着走真是不舒服,自己还是走快点吧,快要登顶的时候,已经有人下撤,不断的听到有人跟我说,美女你太厉害了。也有人说,你应该是今天第一个登顶的姑娘。
怎么说呢,虽然在城市懒惰了十几年,但小时候上蹿下跳的灵活性还保留着。骑马时坚持要自己上马下马,老乡说你太灵活了。是的,从小每天放学就上坡去割草,爬升高度一点不比这个差,一周十几个来回,年少轻狂,不知累为何物。
最爱爬树,果子不好采,直接上去吃个饱。喜欢爬难度大没人爬得上去的树,有时候觉得自己很野有时候又觉得很乖。其实如果活得明朗一点,我应该是个爱武妆不爱红妆的姑娘,更不应该跟文字沾上什么边。戏里书上最爱的都是潇洒的侠客和威风凛凛的将军,不是才子。
一路上遇到很多有趣的人:
把13岁女儿拽上哈巴的大哥,从小各种培养,女儿十八般武艺样样不落,狂人一个;
为了写登山爱情故事来爬哈巴的北京姑娘,前男友刚登珠峰回来;
18岁就登顶过海拔7509米慕士塔格的小伙子,年龄着实让人掉眼镜;
才到大本营就高反,半夜呕吐惊醒一屋子人的小伙子,第二天居然登顶了,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为了登哈巴,提前很久做高反预防的朱姐,户外老驴,走过很多经典线路,我们两差不多同时登顶,体力好到不可思议,说话句句都是哲理;
最惊喜的是遇到以前的两个驴友,一起爬过几次昆明十峰的燕子和坤宁,加过微信,进了同一个群,领队之前也说过来自安宁的两个姐姐,却在见面那一刹那才知晓竟是她俩,有些事换个时间就是惊喜。这两个也是当之无愧的强驴,爬雪岭的时候几乎是跑上去的。
还有领队灰老虎,估计是爬哈巴爬到想吐的人了,不骑马,全程保持马速。到山顶直接把外衣全脱了,下着大雪只穿一件俱乐部的T恤,这广告精神也是没谁了。
还有哈巴大本营的BOSS杨,一直以为是个老头,没想到大叔都算不上,感觉是个很有故事的人。
雪线下撤时,灰老虎说,拉着绳子大步走下去,很好玩。起先是快步,后来直接是跑起来了,特别畅快过瘾。冰爪在新雪上踩得很稳,安全绳也很牢固。刚开始向导还拉着我,后来见我跑得高兴,也就放开了,自己跑到前面等我,他说:你简直就像在雪上飞一样。可惜没拍到照片,不然就是雪山飞狐的既视感了。
相比快跑,朱姐姐下撤更好玩,直接是向导拉着她滑下来的,小时候雪地里玩的那种,呵呵。
不过爬山还是要心存敬畏,安全为重,不可胡来。下撤完自己也唏嘘了 一把。
碎石坡,寸草不生的黑色大坑,到了这里头疼剧烈,感觉磁场不对。
但是对这种荒凉的地方总有种莫名的情愫,总想在那多待一会,喜欢那种原始的荒凉感,纯粹。
一路上高山流水,白水飞溅。想起还没谈过恋爱时,想象中最唯美浪漫的画面:和恋人一起登山听松涛,薄雾清凉,再放一曲《高山流水》。
那时爱上听古筝,时隔多年,仍未和恋人一起出行,多数时候一个人旅行,怕危险时,拽上两个小朋友。
想起来哈巴,多少与初恋男友有点缘由。我的驴途开始得比他早,他还在寝室打游戏时,我去江西的武功山开启了第一次驴途。第一次约他出来走走,两个人从校园外的田野做了一次环校徒步,从下午1点走到晚上8点,一路听他讲自己的叛逆史,我没有什么故事,一直都很乖,听故事听得入迷。
毕业多年,去户外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偶尔见QQ空间上有人晒武功山徒步,点击进去见他这两年玩户外玩得疯狂,原来也是有点共同爱好的。他说去登哈巴高反加上感冒,命都差点没了,自然是没登顶,我就捷足先登了。可我总不愿意告诉他我也喜欢户外这些事。
山顶雾大,没有看见脚下的千里江山,冰川遗迹的角峰也没看到,也没能一睹鹰嘴崖的风采,甚是遗憾,若有机会,希望再去登一次,走慢一点,一路欣赏。
回程途中,遇见彩虹。特别惊喜,尽管后来得知那地方彩虹经常出没。
与其说是爱户外,不如说是爱行走,走着就会有力量,有前方,才知安定的美好。
姐姐是一个酷爱户外运动跟旅游的人,这是姐姐一篇不错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后续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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