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兴化市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征求业主意见、业主委员会商量,特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对星海花园(幸福小城)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星海花园(幸福小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及概况:星海花园(幸福小城)包含东区、西区和综合楼,所处的位置东至红星北路,南至张家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昭阳西路,涵盖东区、西区和综合楼。总户数约2500余户,总面积约37万平方米。
3.物业项目收费标准:具体由被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委会根据服务标准协商确定。
二、选聘条件和资格
1.依法设立且现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业绩优良,信誉程度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参加。
2.报名时间、地点
②报名地点:兴化市昭阳街道南沧社区。
3.请有意参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携带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交企业概况、经营管理业绩及现从事小区管理的服务合同;
⑤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
⑥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送报名点审核。
4.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项目有黑榜记录的(已整改销号的除外)不得报名,如有隐瞒一切责任自负,保证金不予退还。
5.物业选聘小组将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在物业选聘小组选聘前,拟选聘单位必须在2月5日下午5点前向指定账户或卡号缴存30(叁拾)万元整保证金,规定时间未打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如被选聘将自动转为小区考核履约保证金,未被选聘单位当日无息退还。选聘成功后,物业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进场服务或进场后一周内未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拟选聘单位缴报名费300元,无论是否选中,均不退还。
三、选聘方式
业主委员会将根据泰建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成立由业主代表组成的选聘小组,拟选聘单位在选聘小组作出决定前,需向小组成员如实介绍单位现状,同时对星海花园(幸福小城)小区将来的服务管理进行陈述和下一步设想,选聘小组将根据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分者为选聘单位(如只有一家物业企业报名,则由选聘小组直接决定是否选聘该物业企业)。
四、合同签订
选聘决定公示3日无异议后,7日内由小区业委会与选聘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五、选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选聘地点:南沧社区(幸福小城西区西大门)
3.接受报名人:王先生 *0523-83274136
13625194395
兴化市星海花园业主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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