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金凯德,《梦》中第一个闪亮登场的,也是该书的男一号,不同于中国小说冗长的景物描写和作者垃圾般的心情吐槽,《梦》一开篇男一号就登场了。1965年8月8日,他带着专业摄影师必备的三个照相机和一堆镜头、三脚架、水果、衣物等走向他的皮卡。当然,车上还有一把吉他,那是他的前妻分给他的唯一的财产。他,坐在座位上,点燃了骆驼牌香烟,脚穿红翅膀大地靴,卡其衬衫,桔色吊带裤(他更多的
时候是穿牛仔裤的),腰间一宽宽的皮带上牢牢地绑着一把瑞士军刀。一头灰白的头发,被风一吹,在空中飘荡。
他,52岁,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当然有专业摄影师独特的视角,更有着与众不同的思想。灰白的头发,还有那一串银色的项链挂在脖子上,工作时,可以看到他前臂鲜明的青筋。
他有些瘦,但行动敏捷。
怎么样?够酷吧?这就是男一号,最后的牛仔,一个受聘于《国家地理》杂志的专业摄影师,一个旅行者,一个陌生人,与编辑和读者思想高度不一致的独行者。
是的,他没有父母。在他小的时候就没有了父亲,年轻时母亲也离开了他,他的妻子,一个乡村流行歌手,因为自由和受不了他的长年在外漂泊也离开了他,孓然一身,满世界转。陪伴他的就是他的摄影设备和一把吉他,当然还有他的老皮卡。如果,有一条狗就好了。
然而,最后的牛仔迷路了。经过漫长的跋涉,在找寻罗斯曼桥的时候迷路了,在迈迪孙县的乡间小道上迷路了,在女一号——弗朗西斯卡的家门口迷路了。于是只有一个人独自在家的弗朗西斯卡为他带路找到了桥,于是也便有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遗梦乡间,遗梦在弗的家里,遗梦在弗的厨房里,准确的说,应该是遗梦在廊桥里。
然而作者贯穿始终的总是想用“最后的牛仔”来描述罗伯特。一开篇就交待了最后的牛仔的造型,在他们轰轰烈烈的做爱时用一大段独白来描述什么是最后的牛仔,而且,后面还用一章来这写什么是最后的牛仔。就连弗朗西斯卡给儿女的遗书中还专门解释了一个词来说明什么最后的牛仔。
最后的牛仔在计算机和机器人横行的时代,有些被遗弃,有些不知所措,不知过去是从哪里来,也不知走向何处去。但是他乐观,他追求自由,向往新生活。当然,他更渴望爱情。因为他是孤独的,哪怕有一只狗陪伴也好。
他是高速路,他是漫游神,他是夜里的一只鹰,是非洲草原的猎豹,他那么强大,那么有力量,有穿透力,有魄力,温暖着女主。
然而,他终究是迷路了,在迈迪孙县,在弗朗西斯卡的家门口,在大草原,这个地球,在宇宙。他的骨灰永远地洒在了罗斯曼桥旁,他的灵魂或许永远与某人为伴。
我不知作者想要表达什么,但我从这本书里读到了孤独,读到彷徨,读到了对自由和人性的追求。或许这些来自于这个社会或是这个星球,也许是个人家庭。有迷失,也有选择。这就是我所读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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