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权下县,是如何渗透到乡里制度的呢?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权下县,是如何渗透到乡里制度的呢?

首页战争策略莫非王土更新时间:2024-06-19

中国古代的行政建制一般只到县,也就是说皇权只延伸到县,县以外的乡村社会皇权并不直接管辖。

对县以下乡村的控制,采用乡里制度间接掌控,由乡、里、邻构成,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维护乡里的社会秩序,控制乡里户口调动以及当地的人力、物力资源。

田制、户籍、乡里制度是王朝控制农村的重要手段,对农村的户口、土地、居住地有着严格的编排。

乡里制度是王朝权力体系的一部分,是其控制乡村社会的主要制度,将皇权从县级行政单位延伸到了乡里。

汉朝、唐朝时期的乡官和宋、元、明、清时期的职役,都是国家权力体系的一部分。古代王朝设置的乡里制度管理,实际上是将行政权力向乡里延伸控制庞大的乡村社会。

一、古代王朝控制乡村的各项制度

中国的历代王朝为加强对乡村民众的控制,采取了哪些措施。

为加强对乡村众的控制,统治者对于百姓的土地问题不得不给予关注。国家的财富主要由田地产出,农业关系到国家的稳定,百姓如果失去土地就会成为流民,四处求生,这样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财政的收入。

因此必须要使百姓可以获得一定的土地,可以从事农业劳动,那么怎么分配土地呢?国家也会制定一定的政策:

(1)国家需要有全国大部分的土地支配权,这样才可以分配土地给农民。

(2)将土地的最大潜力开发出来,限制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额,防止豪强大族兼并土地。

(3)要照顾、救济特殊的群体,抑制豪强们贪婪的*,尽可能的做到平等对待。

政府对民众们进行大规模的登记,这早在战国时期便已经开始了。

户籍制度是封建国家得以维持的重要基础,只有通过严密的户籍控制才可能掌握民众的财产、流动等基本情况,对其征收赋税、劳役、服兵役、大规模工程建设。

从封建王朝建立以来,政府掌握的户口数量关系到了国家命运,历代王朝掌握的户口数量多,则国家兴盛,而掌握的户口数量少,则是代表着国家不断的衰落。

汉代的乡里规划是,五家为一邻,五邻为一里,四邻为一族,五族为一党,五党为一州,五州为一乡。一个乡大约有一万二千五百余户。

在统治者理想状态的乡里,是百姓相互友爱,互帮互助,救助贫苦鳏寡,建立行政、治安、教化综合在一体乡里组织。各个王朝们虽然所推行的乡里制度不一样,但是核心是没有改变的,就是通过乡里制度来控制百姓,使其可以安分守己提供财赋、力役。

土地、户口、乡里制度组合在一起,便是王朝控制乡村的一套组合拳。

国家控制土地授予百姓,这样就合理的收取赋税,并且将百姓固定在土地上,利用登记户口了解民众的基本情况,从而层层编组,构成乡里制度,再利用乡里制度对百姓们进行户口检查,加强对百姓的人身控制,最大程度的满足国家需要。

二、古代的乡里制度的变革历程

秦代的乡里制度,主要是移植军队的管理方法到乡村去,关键在于对户口的控制,汉代则是继续强化这一做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什,百家为一里,十里为一乡。

到了东汉中期开始出现了民众脱离户籍的现象,东汉末期因为战乱频发百姓们为躲避战乱而四处奔逃,又有一些大族藏匿户口,使得国家所能掌控的民众数量大大减少。

所以西晋时处理乡里的事务,已经由乡村转向了县府,秦汉时期设置的乡正、啬夫等职位,作用逐渐降低,最后便不怎么在设置了。

东晋南朝时期,在侨州郡县不划分乡里,土著县原来的乡里组织作用也在逐渐的缩小。乡里组织的松散,一些自然形成的百姓聚集区丘、村便成为了新的乡村单位。

魏晋至北朝前期,北方地区存在着大量的坞壁,他们实际控制着各地的乡村。

至此从秦汉以来国家主导控制户口原则的乡里,已经被以居住地新建立的村、丘、屯等所取代。

隋唐时期的乡里制度来源于北魏的三长制,其核心是户口。

隋以五家为一保,五保为一里,四里为一族,五百家设置一乡正,后又以一百家为里,五百家为乡。唐朝以一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在制度上确立的村的地位,乡的地域范围更加明显。

在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动乱之后,重新确立以户口制为原则。

唐朝中期开始推行两税法,征收赋税以居住地和田地为依据,而户口的作用大大降低,户口籍账不可避免的开始被荒废,与之连带的维持户籍、租庸调之职能的乡里制度开始崩溃。

这种变化动摇了居住地和地域控制的原则。

到北宋时期,对于乡里的编排便不再以户口为原则,而是按照地域和村落进行划分,管、耆、都、图。

虽然其中发生过以户口原则控制的保甲法,但在实际过程中发生了变化,以田亩征税为原则,保甲法也不得不演变为以地域控制。

南宋时期,清查土地,按照大保编制田亩图账,所以部分地区都保制演变为了都图制。元朝在南方的统治依然是沿用南宋的都图地域控制。

明朝建立黄册里甲制,以户口为原则,赋役的征收按照以人丁为标准,这是延续了元代北方地区的村社制、户丁税制。

明中期以后,随着土地的变迁和人口的流动,以户口为原则的里甲制便陷入崩溃了,所以在隆庆、万历年间,不得不推行改革,于是有了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赋税的征收以田亩为原则,不再以人丁为标准。

清朝时期,全国各地仍然推行里甲,但已经是单纯的户口赋役帐籍单位,脱离了实际的地理范围。以居民现在居住的村庄为依据,将各地的田地全部统一到户主的名下,登记缴纳赋税。

在历代王朝中,户口控制和居住地、田地控制是两种基本的方式。

秦汉、隋唐、明朝都是以户口控制为原则,魏晋十六国、唐中后期、南宋、明朝中期、清朝因为种种原因开始放松了户口控制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以百姓居住地、田地原则进行征发赋役,村庄、地域便成为了社会的基础。

三、皇权是如何通过乡里制度渗透的呢?

在古代的封建王朝中,王朝的权利可以分为政治权利与社会权利两方面。

政治权力,是通过政府以多种政治手段,控制不同的权利集团,再通过他们控制着帝国其他各处人群,从而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对人民的控制。

社会权利,则是通过协商、制衡、委托等方式,调动不同的人群控制社会各环节,来获取人力、物力资源,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

乡里制度是实现社会控制的重要途径,历代王朝通过不同形式的乡里制度,达到对百姓的控制,使其按时的提供赋税、力役。

国家权力无时无刻不在向乡里渗透,掌控乡村的人口、财富。

乡里制度是王朝的政治权利由县向乡延伸,通过各种委托、代理间接的控制乡村社会,推行国家的土地制度、教化工作、征发赋役等,如果没有完整的乡里制度不可能完成这些工作。

历朝历代不无推行乡里制度,使皇权渗透进入乡村社会,这实际上就是皇权下县。

虽然秦汉以来,乡里制度不断的发生着变化,但是其核心目的是统治基层,这从未变过,王朝的权利也不断的调整渗透到乡村中。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历朝对于疆域内部,都有绝对的控制权,对于境内统治的民众,都有最终的处置权,正如"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虽然有时政权衰落或是因为统治集团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但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

总体上,大多数的统治者,都有着不断强化对民众和乡村社会管理控制的趋势,不断的将帝国权利延伸到境内的每一角落。

总结

在民间社会都有着乡村自治的传统,以血缘、地域等宗族关系构成了一个整体,在他们的内部都是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发展为目标的。

但在各朝代,地方豪强操控霸占土地和人民的现象也很多,这就与王朝相对立,因此王朝建立的乡里制度也是要压制削弱这些大族,消减乡村自治,从而纳入到帝国掌控的乡村体系之中。

帝国通过种种手段,将这些地方豪强纳入到国家权力网之中,国家权力不断的渗透到乡村,正是皇权延伸的体现。

参考文献:

《通典》

《汉书》

《中国乡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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