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指纹录入爷爷手机进行指纹支付 11岁男孩玩手游17天花了2万多元

将自己指纹录入爷爷手机进行指纹支付 11岁男孩玩手游17天花了2万多元

首页动作格斗降落伞先生更新时间:2024-06-16

“手机支付密码我是千防万防,没想到他拿他爷爷的手机打游戏,还录了自己的指纹去支付消费……”对于儿子又花了两万多元打手游的事情,家住西安城北的赵先生很无奈。

男孩用爷爷手机打手游

充值后删掉消费记录

68岁的赵师傅向华商报记者说,今年9月30日,他去奶吧交牛奶钱时,发现银行卡上的余额少了两万多元。回家查账,看了支付宝和微信的账单,每一单的消费都能对上,可就是卡上的钱少了。赵师傅说,他的手机只有11岁的孙子会要走上网查题,再没其他人使用过。

赵师傅将此事跟家人说了后,一家人把孩子叫到跟前询问。赵先生说,他儿子两年前就用他的手机打过游戏,当时玩腾讯的游戏花了6000多元,为此他还跟腾讯游戏交涉过。基于此,大家询问时,首先就怀疑他打了游戏。孩子当即承认了,说他打了“和平精英”,买了游戏里的点券,怕家人发现,在充值后都及时将消费记录删除了。

支付未用密码

而是录入指纹用指纹支付

赵先生说,为了搞清楚孩子玩游戏的时间段和消费金额,他让父亲打了消费清单,半个多月里,孩子花了两万余元。

赵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早在两年前,孩子用他的手机玩过“和平精英”,他当时交涉将钱要了回来,此后就特别注意管理自己的手机和支付密码,有时候孩子拿他手机查东西,也是在他的看管下。这两年相安无事,没想到他会借用他爷爷的手机再打手游。

近日,华商报记者询问打游戏男孩如何知晓爷爷的手机支付密码,男孩说,爷爷手机没有支付密码,他在购买游戏点券时只需用手指按一按就可以。大家都好奇他是如何支付的。男孩给大家边演示边说,在购买时,只需要点击指纹支付就可以了,而支付的指纹,是他将自己的指纹录到爷爷手机里去的。

腾讯客服:无法判断消费是否由未成年人所为

孩子爷爷说,他都不知道自己的手机还可以指纹支付。他说,儿子儿媳每天都很忙,他平日里负责孩子的上下学,老伴给做饭。“孩子跟我要手机,要么是要给他妈妈打电话,要么就是上网查作业的答案。我也不能不给用,谁知道他会偷偷打游戏。”

记者查看账单发现,从9月13日到9月29日,短短的17天里,共往深圳腾讯天游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66笔,最小消费金额为30元,最大的金额为648元,粗略算了一下,总共花费了2万余元,而孩子只玩了“和平精英”一款游戏。

账单显示,消费时间大多是在早上和傍晚,有部分消费时间是在周末。而仅9月29日早晨,从7时至7时05分,不到5分钟的时间里消费了8次,共计4864元。询问男孩购买点券都干些啥,男孩说可以用点券换衣服、枪、头盔、背包、飞机、降落伞、游艇……

赵先生说:“我跟腾讯游戏客服沟通此事,对方说,因为之前退过一次款,这次后台显示为成年人的实名账号消费,无法判断消费充值为未成年人,所以不予退费。”

11月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腾讯客服,对方表示,如果小朋友使用的是其爷爷的手机号去玩游戏,后台无法识别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在使用,所以无法受理退费事宜。此前腾讯给孩子爸爸赵先生的答复称:针对反馈的未成年人不理性消费的问题,核实到您的家庭在2020年9月已经受理过一次,目前已经是第二次反馈。当时我们也告知到了您要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您也做出了承诺。本次核实为成年人实名的账号消费,无法判断消费充值是否由未成年所为,因手机设备、游戏账号、支付账户密码都为成年人所有,所以我们认为本次的申请是不合理的。

律师观点:游戏公司退款与否取决于游戏款是否为孩子所消费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11岁男孩在玩游戏中购买游戏道具装备,那么男孩与游戏公司建立了消费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11岁男孩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法律行为未经其父母同意或追认的,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法律后果归于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据赵良善介绍,在实践中,游戏公司往往让家长举证证明游戏是孩子所玩,家长会遭遇举证难。家长如何举证证明游戏是孩子所玩,比如,本事件中,男孩本人的陈述也是一种证据,男孩可以一五一十地讲述其如何玩游戏的,如何购买装备的,什么时间段消费的,这些陈述能够证明游戏是男孩玩的,尤其是男孩用其指纹支付的费用,而且男孩的指纹目前还录在其爷爷的手机里,支付指纹是男孩的还其爷爷的,是不难识别的,进而证明游戏是男孩所玩。

赵良善建议,游戏公司在用户登录注册时,建立人脸识别系统。为防止或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建议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惩罚力度。家长也要尽到监护责任,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看管好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

赵良善说,游戏公司不能以前期曾向家长退过款或家长曾做过承诺为由不退款,游戏公司退款与否,取决于游戏款是否为孩子所消费。如果游戏款是孩子所消费的,那么游戏公司就需依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退款。如果家长在前期申请退款时曾向游戏公司做过承诺:“如下次再发生孩子花钱玩游戏,将不再要求游戏公司退款”,那么该承诺也是在家长迫于无奈、乘人之危等特殊情况下做出的,如果不签该承诺书,游戏公司就不给退款。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游戏公司事先起草好的类似承诺书免除了游戏公司的责任,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即“霸王条款”,是无效的。既然该承诺书归属无效,游戏公司就不能以此为由拒不退款。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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