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曹雪芹的《红楼梦》第六十八回中,就有这样一句:“好婶娘,亲婶娘,以后蓉儿要不真心孝顺您老人家,天打雷劈。”
也就是说,中国人坚信善恶有报,相信那些恶业累累的人,将来必有一天会遭天打雷劈。现实生活中,两者之间的另一方,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或证明自己的清白,通常也会用天打雷劈这句话。
可是,你知道“天打雷劈”的典故始于何时吗?
嘉靖年间,湖北地区有个地痞叫陶进。这人不求上进,靠着亲戚在朝廷得势,每天鱼肉乡里无恶不作。某天,陶进在大街上闲逛,偶遇一俊俏妇人马氏。见马氏生得漂亮,陶进赶紧上前搭讪。
说起来,这马氏也是个每天盼着天上掉馅饼的懒女人,在嫁给老实人后每天不知足,总想着像前朝的潘金莲一样攀高枝过上好日子。她见陶进这个地头蛇滋扰自己,躲也不躲,还欲擒故纵。男有情女有意,在马氏的放纵下,陶进的胆子越来越大,于是,两人就在僻巷里做了苟且之事。
陶进这样始乱终弃的家伙,哪会把这次艳遇当真呢?可他没想到这马氏竟如此撩人,让他这个情场浪子上了瘾。反观马氏,本就是风*的浪荡女子,在她看来,就算是给浪荡子陶进当小妾,也好过跟家里的窝囊老公过贫苦日子。
于是,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将马氏的老公支走,好让二人将来办事更加方便。不过,两人想到的办法截然不同。陶进虽然是个流氓,但好歹有点儿良知,他提出给马氏的老公一笔银子,让戴了绿帽子的老实人去外面做生意,把他支走。
马氏看起来温婉娇媚,但她骨子里就是个蛇蝎妇人,她教唆陶进不如痛下*手直接将丈夫*掉。虽说,同样是“支走”,但马氏这一竿子支得属实有点儿远,直接把老实巴交的丈夫捅到了十八层地狱。马氏这样的女人,无疑是红颜祸水。最终,在她的鼓励下,陶进放下了心里最后一点儿人性。
于是,陶进信誓旦旦地保证道:“行,听你的,我叔父陶仲文是当朝天子身边的大红人,就算*人也不算什么!”
第二天,马氏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像往常一样回到了家。刚进家门,她就对丈夫说,你每天在田里干活,害的我和你一样吃不饱穿不暖,为什么不去外面做点生意闯荡闯荡呢?男人苦笑道,如果我有本钱何苦要种地呢?话音刚落,马氏便像变魔术一样掏出一沓银票,我早替夫君准备好了。
男人是个实在人,他赶忙追问老婆这笔钱的来源。不过,马氏怎会给他问话的机会?直接用嘴唇堵了过去。两人成婚多年,马氏始终对丈夫不冷不热,老实的男人一看到今天夫人如此热情,立马将疑虑抛到九霄云外了。
第三天天光微亮,马氏便收拾好行李把丈夫送到码头,将他引上陶进准备好的小船上。马氏叮嘱丈夫,只要沿着江水入川,就能买到便宜的蜀绣,到时候几经转手肯定能卖个好价钱,让她过上幸福的日子。男人依依不舍地辞别了老婆,被船夫摆渡到了江中。
到了水流湍急的地方,男人仍站在船边痴痴地回首。谁知,收了银子的船夫暴起伤人,一句“走你”就将男人推下了船。男人在江水里打了几个转,沉入水面不见了踪影。不过,船夫行凶的场面,被附近的渔人尽收眼底。
渔夫立马将凶手告上官府,县衙按部就班地将船夫逮捕,一顿板子之后逼问出了事情的缘由。县令是个刚正的好官,他早就听说陶进这小子鱼肉乡里,没想到他竟敢伙同有夫之妇做出这种天理难容的事。
然而,县令刚要查问,知府便风尘仆仆地赶来了:“这案子上面派我来亲自查办,你就不要插手了。”实际上,这知府正是陶仲文一党的走狗。所以,陶进一出事,他便立马来到县城插手案件。在知府的安排下,那名*人的船夫自然要判处极刑。不过,陶进和马氏却因此脱了罪。
县令虽然明白这里有猫腻,但官大一级压死人,身为县令的他哪有权力干预上级的审判?船夫被一群官差打肿了嘴巴,连话都说不出来,直接被押送到州里的死牢中,想必是再难说出真相了。陶进和马氏这对奸夫淫妇在被无罪释放后,兴高采烈地走在大街上。
但没想到,原本万里无云地天气竟突然变得阴沉起来,只听一声巨响,一道闪电劈下来,刚好劈死了刚走出衙门的狗男女。这件事传出去以后,老百姓都说苍天有眼。
什么叫天日昭昭?这就叫天日昭昭!
从这以后,但凡遇见这种罪大恶极之人,老百姓总会盼着他们会像陶进和马氏一样,受到天道的处罚。
那么,为什么会是“雷神”来惩罚这些恶人呢?
在中国的道教神话中,记载了许多数量、各种级别的雷神,最基层的是“雷公”,上一层的是普通的“雷神”,再上层是“雷王”。
传说,雷王出生在广东省的雷州半岛,名叫陈文玉,被历代朝廷加封为雷神,民间奉为雷祖,多地设有雷祖祠,道教将“九天雷祖大帝”与另一雷神“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同列为神霄九宸上帝 。 “天尊”在道教神仙中属于最高级别,“普化天尊”是所有雷神的总司令。
并且,在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中,雷神是惩罚罪恶之神,人如果做了坏事或违背誓言,就有可能遭五雷轰顶死去。
参考资料:
【《红楼梦》、《集说诠真》、《劝世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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