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桑萌
【1】
这世上有三种生灵是惹不得的。
一是魔骷洞的邪祟;二是发疯的泼猴;三是生人勿近的宋兰景。
明晃晃的阳光自树荫间倾泻而下,沉重的步子踏碎一地光斑,我背着宋兰景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背上的小祖宗还发出一声不满闷哼:“谷叶你走稳点,晃得我睡不着。”
我不禁大翻白眼,一边暗骂小毛孩真是麻烦,一边将他改为拦腰横抱,谁知宋兰景浑身一惊,俊秀的脸上泛起红晕,朝我怒道:“你干什么?!”
没办法,为了小祖宗能够睡得舒坦,我只好耐着性子又将他扛到肩上,宋兰景却更加激烈地挣扎起来:“土豆精!你放我下来!”
饶是我脾气再好也不由得恼了,径直将他扔到地上,指着他白莲花般人畜无害的面容怒吼:“换了这么多个姿势你都不行,到底是想怎样?”
他回瞪我:“你就不能晃轻一点?”
山路陡峭怪得了谁?我不禁怒火中烧,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段对话有多引人遐想,恰巧此时路边有一对凡人男女,对着我指指点点–
“禽兽!竟连孩子都不放过!”
“唉!世风日下啊!”
说完,他们穿上衣服,从草丛里起身走了。
我在风中凌乱之际,就见宋兰景脸色越来越黑,随后广袖一挥,一片碧绿桑叶将我远远打飞,而我只能默默趴在地上无语凝噎。
这世上,有三件事情无法挽回:逝去的光阴、闯下的大祸,以及与宋兰景达成的交易。
我是一只修炼千年的土豆精,生平最大的理想就是顺利进入扶铃山庄,为山庄之主也就是我梦中情郎生出十亩小土豆。
那天我刚从山下的农田里蹭完养料回来,在半路偶遇衣不蔽体的宋兰景。彼时他身受重伤神志昏迷,正泡在浮满香菇山药的大锅里,差点被妖怪切葱点火涮来吃掉。
我一时心善,救他于妖口之下,还顺便替他穿上衣服。然而就在我穿到一半时,宋兰景悠悠转醒,不由分说地将一片桑叶砸上我的脸。
他紧紧攥着衣袍护在胸前,泫然欲泣:“士可*!不可辱!”
那副委屈水灵模样极为可爱,我不由得笑了:“小子,就算你不相信我的操守,也该相信自己那干瘪的身姿吧?”
他悲愤地瞪着我,对于一位少不更事的毛孩子,我决定不与他一般见识,转身边走边说:“得,你自己玩吧,我还要收拾收拾赶去扶铃山庄。”
身后传来一声冷笑:“就凭你?”
的确,靥城的扶铃山庄被称为六界黑市,非持有通行铃铛者不得入内,而我只是一只无足轻重的穷妖精,想要混入实属不易。
此时宋兰景掏出一样东西,光芒流转,铃音清脆,正是上等贵宾方能持有的金穗扶铃!
我又惊又喜,冲上去就要抢,却被强烈的气流震飞出去。这时我才知道,扶铃认主,除非主人亲手相赠,否则旁人无法触碰。
于是宋兰景诱我与他订下一笔交易–我护送他上絪雪山找千命医仙治伤,事成后他将通行铃铛赠予我。而我一时脑热,竟爽快地答应了。
【2】
宋兰景说,他堕落到与我为伍的事情已经传遍了,魔骷洞定会派出重兵搜捕,因此他丧心病狂地不许我施法御风,声称此举乃低调行事。我不知道他因何与魔骷洞结怨,也不想知道,我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背他赶路上。
时值盛夏,晌午的日头极为毒辣,我热得大汗淋漓,哀叹自己与烤土豆之间,就只差了一撮白盐。
空中突然压来一片黑云,阴风乍起,没一会儿,我们就被一群面目狰狞的魔兵团团围困。
宋兰景将我往前一推,命令我*出重围,我不乐意了,蹙眉质问他:“凭什么你不上?”
他幽幽瞟了我一眼:“你丑你先死。”
我:“……”
许是我们的推搡惹恼了邪魔,它们大喝一声扑过来,我仗着自己拥有千年灵力,不负众望地在十招之内……败下阵来。
宋兰景扶额长叹,望向我的目光带着浓浓自责,我心中一软,以为他是因我孤军奋战而感到愧疚,谁知宋兰景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冰冷无情地扔出一句:“我恨自己有眼无珠,竟找了你这么个无能的护卫。”
随后他唤出仙剑,勇猛地冲了上去,招式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说实话,这画面着实诡异,一个半大的孩子面对成群邪魔不仅临危不惧,表情还带着满满的轻蔑。
然而他的灵力没有复原,敌方魔兵又实在太多,渐渐体力有所不支。我不由得哀叹自己被无辜牵连,此劫恐怕难逃,好在他还算有良心,危难之际扔了一张毛毯给我,让我在死后有毯可裹,不会暴尸荒野。
我顿时感激涕零,将自己裹严实了,默默躺到地上等死。谁知宋兰景看到我这一举动时吓得脚底打滑,分神间被邪魔击中,吐出一口鲜血。
“谷叶!”他浑身上下怒气滔天,“那张飞毯是用来逃命的!”
我:“……”
乘着飞毯在云间穿梭逃亡,我们侥幸摆脱了魔兵的纠缠。由于宋兰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这一昏迷便是数天,为了让他能够好好养伤,我在人间寻了处荒废的僻静小院,暂时居住下来。
人生病了就要吃药,吃药就要花钱。我一只深山老妖哪有什么人间银两,所以挣钱成了我们的当务之急。
不过好在我机智,很快就想出一个绝佳的办法,于是我弄了一套装备,兴冲冲地跑去求宋兰景陪我演戏。
【3】
我想,那一定是宋兰景最不堪回首的记忆了。喧嚣熙攘的街道上,我一身白衣素缟跪在路旁,身侧是被席子卷盖的宋兰景。我掩袖偷抹了一脸洋葱汁,哭得泪声俱下,一出逼真的“苦命美人卖身葬亲属”的戏码就上演了。
周边很快聚集起许多围观民众,宋兰景绝望地闭上双眼,他受伤后灵力骤减,根本逃不出我的定身咒,只好认真地演好一具尸体。
后来,两位二世祖因争着买我而打到头破血流,人群中却突然飞出一纸符咒,我一个鲤鱼翻身才堪堪躲过,定睛一看,身前竟站着一位小道士。他满脸正气地指着我说:“妖孽!还不速速现出原形!”
我估算了一下他的道行,发现他不可能闻出我身上的妖气,那他又是如何识破的呢?
“难道是我的演技太假?”
他骄傲地笑了,看了看宋兰景那娇小的身量,又指了指他身前的牌子:“卖身葬父?妖精,你下次扯谎时能不能走点心?”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小道士妄图将我捉拿,谁知他虽法术平平,法器倒是极为厉害,手中葫芦青光盛极,而后一道屏障将我们困于其中。
我连忙背起宋兰景,随时伺机逃命,背上却传来一声冷笑,只听他酷酷地说:“乾坤琉璃阵,进为死,退为伤,六十四象无生门,故涉险冲枢开阴阳,方能攻克之。”
我怒了:“说人话!”
他哼了一声,气定神闲地指挥我破阵,一番斗法之后,我们终于突破重围,驾起飞毯逃之夭夭。
身旁是急速闪过的浮云与飞鸟,我累得气喘吁吁,倒是宋兰景面不改色,冷着一张脸嘲讽我:“枉你活了千年,法术竟如此孱弱!究竟是怎么修炼成精的?”
我难为情地挠挠脑袋:“记不清了,好像那天劈下一道闪电,我突然就成精了。”并且我在成精之后游手好闲,不学无术。
他突然静默地望着我,目光深邃而惋惜,良久之后才幽幽开口:“怎么没劈死你!”
这么说我就不乐意了,虽然我法术不高、身材不好,但至少我还挺好吃的!不管切丝切片切块,还是炒焖煎炸烤煮,我总是能够呈现出最美味的口感。于是我问宋兰景,他喜欢吃什么样的土豆?谁知他却嫌我吵,还冷冷勒令我安静。
我不依不饶纠缠到底,极力炫耀自身乃百搭食材,忽然眼前寒光一闪,宋兰景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架在我的脖子上,森然道:“我最喜欢生吃话多的土豆!”
“……”好,我闭嘴。
【4】
初遇之时,我便知宋兰景难伺候,然而接下来的这段日子,他更是将贵公子气发挥到淋漓尽致。
他喜欢干净,每日都要沐浴更衣,却厌恶我为他准备的东北大花翠袍,并以恶毒言语攻击我的审美;他口味清淡,我便三餐都煮苦菜苦瓜粥,他不仅嫌弃万分,还用冷冷的目光盯着我碗里的红烧肉;他素来浅眠,我就在雷雨之夜用被子捂紧他的耳朵,谁知他非但不领情,还用桑叶将我远远甩飞。
都说忍无可忍无须再忍,这日,我被他的桑叶第一百次打趴,终于捋起袖子朝他怒道:“宋兰景!我念及你尚年幼,故而百般忍让,你若再敢胡闹,可别怪我不客气!”
他不屑地抬眸看我,一张包子脸明明白嫩可爱,表情却冷若冰霜:“哦?那你倒是试试看。”
连日来被小毛孩欺压的怒火嗖地蹿上脑门,我摆开架势冲上前去,却在他掏出通行扶铃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我双手合十,一脸谄媚:“宋公子息怒。”
也不知是不是我那憋屈的表情取悦了他,宋兰景饶有兴致地看着我说:“这也能忍?你妖精的志气都被狗吃了吗?”
我摇摇头:“你还小,所以不会懂的。”
说起来,那已经是数百年前的事了。那天我偷偷溜上牵缘山,想去传说中的雪莲温泉里尽情翻滚,却意外瞧见池子里泡着一位风姿卓绝的年轻男子。
冰肌玉骨,眸若星辰,我不由得看得痴了,连危险靠近都浑然不知。
直到护山大鸟俯冲而下将我叼起,我这才尖叫出声,眼看我即将被分尸于大鸟嘴下,年轻男子及时出手相救,三言两语打发了大鸟,还好心告诉我妖精也要遵守《女训》《女诫》,偷窥可耻,切勿再犯。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决心再也不偷看男子洗澡,下回我定会备上瓜子板凳,坐在一旁光明正大地欣赏。
后来一番打听,我才知此人是扶铃山庄的庄主,由于初见的印象太过深刻,我浑身上下每一斤肉都被惊艳到了,于是,我开始了长达数百年的单相思。
因为喜欢他,所以我熟悉他的一切时间。我知道他每年初春之时,都会去找南海仙翁喝一盏桃花酿,喝多了就会对老仙翁动手动脚;盛夏他喜欢躺在屋顶上晒月亮,常常自言自语:也不知嫦娥的玉兔好不好吃?暮秋时节是他最忙的时候,因为这段日子要举办扶铃大会,生意好得如火如荼;而每个寒冬,他都会偷偷跑到人间,独自去吃热腾腾的辣温鼎……
我知道,他早已记不得我了,可我还是百年如一日地探听着他的行踪,默默关注着他的举动。他不苟言笑,总是冷着一张脸,可我知道,其实他的内心非常柔软。他会救济穷苦百姓,他会帮助落难妖精,明明一番好意,却喜欢冷言冷语让人误解,我想,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吧。
宋兰景越听脸色越黑,最后闷闷道:“所以你为报救命之恩,打算以身相许?”
“不不不。”我伸出食指摇了摇,“当日他为了救我,连衣裳都没来得及穿,我身为一只三观端正的好妖精,觉得有必要对他的清誉负责。”
听此,宋兰景的脸更是黑得不见五官。
【5】
历经千难万险之后,我们终于到达了絪雪山山脚,眼看大功就要告成,我应该坚持到底才对,可当我看清守在山门前的庞然大物时,吓得腿都软了。
宋兰景说,那是千命医仙的宠物,而我脸色煞白、头皮发麻,完全不能理解好好一位医仙,为何要养蜘蛛这么可怕的宠物?
眼前的蜘蛛足有两层楼高,八只黑腿毛发浓密,两排锐眼森森瘆人。记得我还是一只长在土里的小土豆时,曾被成群蜘蛛攀爬踩踏过,那恐怖的记忆简直是我的人生阴影,如今见到一只这么大的,不禁吓得浑身冷汗。于是我扔下他撒腿就跑:“宋公子,有缘自会重逢,你我江湖再见!”
“站住。”身后传来他冰凉的嗓音,不怒自威,“你再敢走一步试试?”
他这么说我还真的怕了,毕竟宋兰景虽然长得秀净娇小,气势却没被削弱半分。
我一时踌躇不定,梦中情郎是一定要见的,小命更是一定要保的,就在我思索着飞天和遁地哪种逃跑方式比较快时,宋兰景继续威胁我说:“我虽重伤未愈无法拦你,但要和你同归于尽,倒还绰绰有余。”
“你!”
我咬牙切齿,感叹世道如此艰难,做一只美味的土豆精真不容易啊!
在宋兰景的淫威之下,我只好带着他朝山顶飞去,黑蜘蛛并未发起进攻,可我却因克服不了心理障碍而浑身发颤,法术中断。当我们从空中坠落时,我最后的举动便是以自身血肉之躯,垫在了宋兰景身下。
之后我便砸晕了,再醒来时,发现自己浑身裹着厚厚纱布,躺在一个清净素雅的竹屋里,想来我们定是被千命医仙救了回来。
宋兰景立在床侧,冷凝的脸上秀眉微蹙:“看不出,你还挺讲义气。”
“你想多了,我只是怕你摔死后无法赠我扶铃。”
没办法,我就是这么诚实。宋兰景面色沉了沉,继续问:“你就那么想进入扶铃山庄?那么想见到山庄庄主?”
哟,他这语气是吃醋了?不过请放心,我做鬼都不会忘记他的!于是我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扑上去揉他软乎乎的脸,意外的是,这回他没再用桑叶将我打开。
宋兰景静静地望着我,一双圆圆的猫儿眼清澈透亮:“你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你甚至不知道他是否已经有了妻室。”
我一愣,脑海中灵光乍现,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浮了出来。“难道你就是……”
宋兰景微惊,慌忙撇过脸去:“我不是他!”
“不,你一定是!”我激动地扳过他的肩膀,浑身都在颤抖,“你是我梦中情人的儿子?!”
“……”
清浅的日光从窗外溜进来,在我们身上染开层层光晕,竹屋外荷香四溢,轻轻蔓延过这片静谧。
见宋兰景久久不答,我只当他默认,思及惦念百年的男人,连儿子都这么大了,一时呼吸堵滞,再次晕了过去。
而这一回,我做了个奇怪的梦。
梦里,我变成了一座石碑,全身僵硬无法动弹,一身蓝袍玉冠的青年从暗处走出,面容俊朗,器宇轩昂,俨然就是我心心念念的梦中情郎!
而后他伸出手,缓缓抚摸石碑上的丹色铭文,那冰凉柔软的触感,真实得宛若抚在我的身上。这个发现令我浑身一怔,吓得从床上坐了起来,发现窗外早已天光大亮。
【6】
这时我才知道,宋兰景有急事已经先行离开了,不过他还算守信,留下了通行扶铃,让千命医仙转交给我。
我欣喜若狂,即刻施法御风,连日赶路后,终于在入夜时分到达靥城。
有了这金穗扶铃,我顺利进入山庄,随后迫不及待地去找我的心仪对象。山庄很大,我初来乍到并不识路,然而冥冥之中似有指引,我走着走着,一座巍峨石碑蓦然撞入眼帘。
这座石碑的外形,竟是我曾经梦见的那座!一棱一角,分毫不差,若说唯一的不同,便是此座碑身光滑如镜,并没有梦中所见的赤迹朱文。
莫名的归属感涌上心头,我的惊讶难以言喻,尚未晃过神来,只觉阴风吹过,一道魔影朝我袭来,而我闪躲不及,最后被另一道气流及时掀开。
啊!熟悉的桑叶,熟悉的力道,果然是宋兰景没错!我欣喜又糟心,欣喜的是因为见到了故人,糟心的是因为他会出现在此处,说明他极有可能真是我心仪对象的儿子。
夜魔浮在高空嘶吼着说:“宋兰景,你可真是好手段!启元碑早已失了神力,但你竟瞒了我们魔骷洞整整一千年!”
宋兰景并不理会夜魔,一张俊脸冷凝依旧。他淡淡看了我一眼,随后抽出长剑,飞身上前与之厮*。夜魔甩出上古凶器弑血斧,锋利的斧头瞬间一化百,百化千,齐齐朝他飞去。
我素来贪生怕死,那一刻腿脚竟不听使唤,英勇无比地冲上去帮忙。眼看一把斧头就要砍上他的后背,我不假思索地飞奔上前,硬生生替他挡下一击,霎时鲜血飞溅。
温热的血液溅上冰凉的启元碑,竟散发出耀眼光泽,最后一点点渗透进去。碑身光华流转,绮丽炫目,夜魔痛得撕心裂肺,连忙一个瞬移将我从地上捞起,双手扣上我的咽喉。
宋兰景怒斥:“放开她!”
凶器之力诡谲,他已是遍体鳞伤,我念及他也许是我心仪对象的儿子,咬牙心一横,握起夜魔尖利的指甲就要往脖子划去。它没料到我会寻死,顿时一愣,宋兰景瞄准时机,飞出数片桑叶将其甩开,而后周身蓝光盛极,一剑劈开弑血斧,正中夜魔额心。
夜色深深,宋兰景周身缠绕起晶莹光芒,仿佛只是一个眨眼,他便从七八岁的小毛孩,长成了玉树临风的青年,而那如画的眉目,不正是我嚷着要嫁的梦中情郎吗!
我又惊又喜,没想到自己苦苦追寻的人,竟然一直藏在身边。然而思及我曾在他面前洋相百出,还总是不知羞耻地袒露爱慕,不禁羞得面红耳赤,尴尬万分。
宋兰景将受伤的我抱进怀里,语气是难得的柔和:“你几次三番舍命相救,当真值得吗?”
我心跳如擂鼓,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
【7】
因为我伤得重,宋兰景便专门安排了一处阁楼给我养伤,并且叮嘱我不许踏出阁楼半步,否则就扒光我的土豆皮。
一段时日后,我感觉越来越不对劲。这四周布满结界,起初我以为,他是怕邪魔入侵会误伤到我,后来才渐渐发觉,这些结界似乎是为了防止我逃出去。
于是我第一次违背宋兰景的意思,埋头就往外闯,然而不管我怎么闯,总是会绕回原处,不停打转。
我慌了,难不成宋兰景打算将我囚禁,待我伤势痊愈不会影响口感之后,就把我煮来吃掉?
这日小厮照例来给我送饭,两人全程都在眉飞色舞地窃窃私语–
“庄主真是好福气,西海的黎弱公主可是大美人呢!”
“据说婚宴排场极大,十日后必是一番旷世盛景!”
我怔住,宋兰景……要成亲了?这回我坐不住了,使出毕生所学挟持小厮,威胁他带我出去。
彼时宋兰景正在屋子里列宾客清单,我跌跌撞撞地闯进去,却在看到他华贵冷凝的气场时踌躇不前。
说实话,我一时难以接受突然变大的宋兰景,只好弱弱地开口问道:“你要成亲了?”
“是啊。”他连笔都不停,“就是怕你闹事,所以才将你关了起来。”
我心头一滞,难受得要命。
“谷叶,这些天我想了很久,发现你出现的时机太过奇怪。”
宋兰景终于抬眸赏了我一眼:“启元碑是禁地,那晚你为何会闯进去?巧的是,一向固若金汤的扶铃山庄,那天竟被夜魔侵入而不知。”
“你怀疑我?”
我胸口堵得难以呼吸,就听宋兰景凉凉道:“你走吧,我不会喜欢你,过去的事我也可以既往不咎。”
世人都说,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态度就会变得极为卑微,我想,也许在数百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已经丢掉所有骄傲了。
于是我强忍着酸楚开口:“那我能去婚宴,最后看一眼你身着喜服、迎娶别人的样子吗?”
他倏然抽出一柄长剑指向我,语气凛冽且不容置疑:“你来历不明,动机成谜,一无是处又频频闯祸,还妄想参加我的婚礼?”
宋兰景冷峻呵斥:“还不快滚!”
许是他当真厌恶了我,竟派出一支法术精湛的亲兵,将我马不停蹄地送出靥城,扔到絪雪山让千命医仙看管。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我无法接受。若他不认识我也就罢了,可我们明明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他怎么可以如此毫不留情地将我驱逐出境?
这几日我哭得天昏地暗,心痛难忍,最后做了一个极为豪迈的决定–我要去抢亲!
即使我知道成功的希望极其渺茫,可我只想为他最后勇敢一次。
千命医仙微微一笑,指着他的宠物蜘蛛对我说:“兰兰明日便要成亲,以你的速度绝对赶不上,好在珠珠日行万里,就看你敢不敢乘坐了。”
说着,黑蜘蛛朝我咧嘴一笑,露出一排白森森的獠牙,我强忍内心恐惧,为了下半辈子的幸福,拼了!
【8】
在珠珠的帮助下,我顺利潜进扶铃山庄,趴在屋顶上偷窥着宋兰景的新娘。
透过雕花窗台,一身喜服的黎弱公主千娇百媚,艳*四方。我不由得黯然长叹,却倏然被一股气流掀下屋顶。
黎弱不知何时已站到身前,桀骜不驯地望着我:“你是谁,为何偷看本公主的美色?”
我挺起一马平川的胸脯:“不许你嫁给他!”
听此,黎弱倒也不恼,只是意味深长地将我上下打量:“你就是宋兰景最爱吃的土豆精啊?哼,喜欢土豆的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好男人。”
话虽难听,她倒没有为难我。好在她也并不想嫁,便将红盖头遮到我的头上,让我代替她嫁给宋兰景。
吉时已到,我身着凤冠霞帔,被数十个婢女拥簇着上了花轿。按照仪式,山庄庄主当与新娘祭天拜祖,我虽看不见周围的景物,却能清楚地感知到宋兰景就站在前方等我。
牵过我的手时,他明显愣了一下,随后压低了嗓音说:“怎么是你?”
我苦涩地笑了笑:“若我不来,你怎么成亲?”
宋兰景叹了一口气,握着我的手却越来越紧,我们一步步踏上台阶,仿佛能一直这样走到永远。
良久之后,他才轻声问我:“谷叶,只要踏过那道殿门,拜过天地长辈,你就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未来会有无数艰难险阻,甚至灭顶之灾,你,后悔还来得及。”
我坚定地回握住他,表示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宋兰景以指腹轻轻摩挲我的手背,嗓音里带着清浅的笑意:“你千里迢迢奔赴而来,我既然甩不开,只好用尽余生护你周全了。”
温柔的情话犹在耳边,天边却忽然传来一声巨响,空中风云变色,刹那弥漫的浓重魔气,彻底打破这片喜庆祥和。
浑身浴血的护卫拼死来报,说是魔骷洞举兵偷袭扶铃山庄,此刻已攻破护山结界,疯狂闯了进来。
四面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喊声,无数魅影邪风在山庄内流窜,众人霎时乱成一团。
宋兰景临危不乱,安排好应急措施后,吩咐亲信护我速速撤离。他给了我一个拥抱,一向冷凝的脸上难得地浮现出一丝笑意。
他说:“等我。”而后转身飞了出去。
魔骷洞显然有备而来,攻势尤为迅猛,我在混战中不慎被飓风掀飞,用力撞上静默矗立着的启元碑。巨大的晕眩之中,遥远的记忆纷至沓来……
【9】
数万年前,天人想要开展六界交易,特此设了一座扶铃山庄,由宋氏一族世代看守。为防邪魔作祟,女娲娘娘赐下一道神谕,刻于启元碑上,护一方平安昌盛,保一地繁荣祥和。
随着扶铃山庄的生意越做越大,心术不正的魔骷洞便打起将其占为己有的主意。所以在一千年前,魔骷洞施展邪术,使保护山庄的启元碑倾覆崩塌。
神谕失去了宿体,便在一片混战中颠沛流离,最后机缘巧合附到一只土豆上,并以此作为实体宿主,修炼出了人身。
当年那场战役伤亡惨重,宋兰景便义无反顾地站了出来。他以自身骨血为祭,施展高深禁术,一举击退邪魔的同时,还使被摧毁的启元碑重新凝聚,屹立如初。
作为代价,他被禁术反噬,每隔百年,躯体便会退回到少年模样一次。每每这时,他都会去找千命医仙,以针灸封穴的法子来减轻身上的苦痛。
而这一年,他不慎中了魔骷洞的埋伏,死里逃生后晕了过去,差点被山中小妖煮来吃掉,然后便遇见了我。
后来夜魔潜入扶铃山庄,我的鲜血溅上启元碑,使其有了被唤醒的迹象,同时我的鲜血溅上宋兰景,竟破除了他的反噬之苦,身躯恢复如初。这时宋兰景才突然发现,原来那道丢失的神谕,便是我。
若是被他的族人知道我就是神谕,定然会将我*掉祭祀,使神谕重新回归,可他不愿看见我死,便将我留在布满结界的阁楼内疗伤,以免被族人发现,最后还故意恶语相向,将我赶走。
他宁愿承担着灭门风险,也要保全我的性命。我突然想,或许他是喜欢我的,只是他自己还没有发现而已。
启元碑虽然未倒,但因失了神谕,早已没了庇护山庄的力量。宋兰景知道,夜魔虽死,可神谕失效的消息定然已经传遍,为了增强自身兵力,他只好与西海龙宫联姻,迎娶黎弱公主。
可他没想到,魔兵在他大婚这天来了,我也来了。
【10】
谷叶愣愣跌在启元碑前,周围是持续不断的厮*,而她泪流满面,最后朝宋兰景的方向望了一眼,只见他周身蓝光极盛,浑身上下已是血迹斑斑。
很遗憾,未来还那么长,可她不能陪他一起走下去了。
须臾间心中已有了决定,谷叶化作一道炫目白光,毅然决然地撞进启元碑里。刹那间,碑身迸发出骤亮光辉,威严肃穆的神谕重新刻于其上。
再次拥有神谕的启元碑,即刻恢复了神力,千百束光芒四散而出,所过之处,邪魔尽数化成乌有。
局势瞬间扭转过来,大家都在为突然到来的胜利欢呼雀跃,宋兰景却失魂落魄地在人群中一遍遍穿梭寻找,像一头失去犄角的困兽。
直到月升日落,斗转星移,众人由心疼劝慰变为无奈叹息,他才悲哀地意识到,那个笑靥如花的姑娘,再也回不来了。
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人为他坚持一场长达数百年的爱慕,再也不会有人笑嘻嘻地忍受他的所有脾气,再也不会有人傻乎乎地舍命相救,再也不会有人让他冰冷的心感到温暖。
从此,她将变为一道无情无爱的神谕,永生永世陪在他的身边,与他共同守护着一方平安,不离不弃,地老天荒。
微风徐徐吹过,宋兰景呆呆望着启元碑上的巍然神谕,终于压抑地滑下两行清泪。
本文转自【飞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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