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朝晖/文
最近看了一些“道”的文章,总体感觉不甚明白,就试着自己理解一下。
老子的“道法自然”出自《道德经》,其完整的一句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法,现在的解释主要是“制定的规则”、“受规则约束”、“依规则处罚”等,在此应理解为“受约束制约”。
道,面对岔路口存在不同的选择,即存在多种可能性,也就意味着“不确定性”一一事物发展轨迹存在不同的可能性。
自然,不是我们现在常说的“自然界”,而是“本身这样”一一事物(发展)本来就是这样子,无法干预,不可改变,这才是“自然”。太阳东升西落就是自然,月亮盈亏就是自然,四时更替就是自然,无法改变。
所以,个人认为
人法地:是说人和(生存与发展)受制于地利一一地利是指大地的物产。
地法天:是说地利受制于天时一一天时是指有无旱涝、有无虫患、有无瘟疫、有无雪灾……
天法道:是说天时受制于道一一即天时(会是什么样)存在不同的可能性,是“不确定的”。
道法自然:是说道受制于自然一一即道(事物发展)是“不确定性的”,而自然是“确定性的”,道受制于自然意味着道(事物发展)其实是“确定性的”。这是理解的重点难点。
“天法道,道法自然”合起来就是“天时是注定的”,本来就是那个样子,发展过程中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生改变。
老子的“道法自然”其实接近于“天命说”,认为一切事物的发展轨迹都早已注定,与人的选择无关。人无论做出什么选择,这种选择也是早已注定好的,人只是在按既定轨迹前进。讲句大白话就是:什么时候发生天灾人祸是注定的,什么时候生老病死是注定的……一切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定胜天”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使“人胜了天”也是本来就注定好了让人胜的。(有点拗口)
总之,发生的一切都是本来就是要发生的,不受人为干预改变的。
刍议浅见。
(图片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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