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是道教基本信仰“道”的形象化体现,因此道教历来十分重视神仙谱系的构造。
道教是一种多神教,其所奉神灵包含各种天神、地祇、人鬼及众多的仙真,是对中国原始宗教、古代宗教、古代神话,战国以来的神仙以及民间信仰,佛教等多方面,对原有的神、仙、神话人物,具体地继承、吸收、修饰、改造,而构成的神仙系统。
早期道教中,若从“神仙”一词的广义和道教神学来看,神和仙是有区别的。神是先天自然之神,是出于天地未分之前,也成先天之圣。仙是后天在世俗中修炼得道之人,也称后天仙真。在道教神谱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体系,主要分为先天之圣、后天仙真和民俗神。
道教神仙谱系遵循共同的教理依据是“道”和“气”,以及共同的基本原则“化”,各个神仙之间,又有品位高低之分,等级森严。高神之下的众神仙,分别按其位次的高低,拥有相应的道性,“尊神”“仙真”道性多些,“俗神”道性少些。仙有敕封便成为神,神未受封前不一定是仙,受封后也不一定可转变为仙。神失去了官职就不再是神。神有职位、职权与职责,虽受供养却不自由。仙无职位、职权与职责,没有供奉,但自由自在。仙是道教的精神品味和终极追求。
道教神仙谱的发展道家历来比较注重养生,在《道德经》中就有“长生久视之道”,“谷神不死”之类的言论。老子还主张清静无为、抱朴守雌等。
庄子对老子的思想大大地作了发挥,养生思想在庄子的学说中占有很大比重。庄子认为,通过修道,可以达到得道境界,就可成为具有无限神通的“真人”、“至人”、“神人”。庄子所描绘的这些得道的真人、至人、神人,可以入水不被淹、入火而不会觉热,悠然而来,倏忽而往,以至于乘云气,驾日月,御飞龙,遨游于太空,与天地同寿,具有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特异神通。
总之,老子和庄子的这些思想,为道教的神仙理论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被道教吸收后,又从宗教的角度加以渲染和发挥。
最初,张道陵在《老子想尔注》中将“道”神化,把老子视做“道”的化身,谓:“一者道也”,“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老子”与“道”在道教中便被神化为众生奉信的神灵。作为天地万物之源的道的化身的“太上老君”,也就成了混沌之宗祖、天地之父母、阴阳之主宰、万神之帝君。随着道教的成熟,至六朝时,又从“道”衍化出道教尊奉的至高无上的神灵元始天尊,产生出“三清”尊神。以后,又逐渐发展并形成了包罗其他许多天神、地祇、人鬼在内的道教神仙体系。
东晋时期,葛洪认为,由于仙药有上、中、下之分,故神仙也因服药的不同而有上、中、下之别。而且在众仙之中,又因新老资格的不同,其地位亦各有尊卑的不同,且位卑者必须奉事位尊者。他还认为,在众仙之上有一个统率众仙的“大神仙”,叫做“元君”。“元君者,老子之师也。大神仙之人也,能调合阴阳,役使鬼神风雨,骖驾九龙十二白虎,天下众仙皆隶焉。”葛洪构造的这种等级森严的神仙世界,实际上正是人间世界的封建等级制度的反映。
南朝时期,陶弘景在《真灵位业图》中共收录了约691位神祇的名讳称号,135共计3000余名神仙。6其以从左到右的排列方式逐一展开。按照神格从高到低的次序,将诸神位业依次排列为七个阶层,每一阶层有一位主神排在中位,其余诸神则分列于左位、右位、散位和女真位。前三阶段便是“三清”,其中第一阶为先天尊神,以元始天尊为主神。至第六阶为地仙散位,第七阶则都是地府中的鬼官。
北宋时,林灵素进行了“编排三界圣位”的工作,对道教神灵谱系的最后定型起了重要作用,南宋金允中以此为依据,在《上清灵宝大法》中编制了黄箓大斋醮神名单,将三百六十位神仙,按其性质、品第分为了十一个等次。其中依次为三清、四御;南极长生大帝、东极救苦天尊、木公道君、金母元君及三十二天帝;十太一、日月五星、北斗、二十八宿星君;五帝、三官、四圣;历代传经著名法师;魔王、神王、仙官;五岳及酆都地府诸神;扶桑大帝及水府诸神;天枢院、驱邪院雷府等部主宰及诸神;各种功曹、使者、金童、玉女、香官、吏役等;城隍、土地及所属神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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