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鲁佐德的第一千零二个故事
作者:埃德加·爱伦·坡译者:曹明伦译
真实比虚构更奇妙
--------谚语
最近,在研究东方文化的过程中,我有机会查阅了《喻吾是与否》这样一本书,该书(就像西蒙·约哈德的《犹太神秘经》一样,)即使在欧洲也几乎无人知晓,而据我所知——也许除了《美国文学珍奇录》的作者之外——该书还从来未被任何一个美国人引述——如我刚才所说,在有机会翻阅了几页这本首次提及的奇书之后,我大为惊讶地发现文学界一直弄错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萨桑国宰相之女山鲁佐德的命运问题上,文学界迄今主止一直令人不可思议地照《一千零一夜》中的叙述在以讹传讹;我发现就《一千零一夜》的结局而言,即便不说它不完全准确,但至少应该责备它没把故事讲完。
关于这个有趣的话题之详情,我得请读者自己去查阅《是与否》一书;不过与此同时,请允许我概略地讲一讲我在那本书中的发现。
读者应该记得,照那些故事的一般讲法,有充分理由猜疑其王后的萨桑国王不仅把她处死,而且对着他的胡须和先知发了一个誓,要每晚娶一名他王国中最漂亮的少女为妻,第二天早上则把她交给刽子手。
许多个年头他一直严格地按照教规教义不折不扣地履行了他的誓言,这使他赢得了信仰虔诚、理性健全的荣誉;可一天下午他受到了前来觐见的宰相的打扰(肯定是在他做祷告的时候),似乎是因为宰相的女儿想到了一个念头。
宰相之女名叫山鲁佐德,她的念头是:要么她偿清那片国土上的美女所欠的人头税,要么她就以所有那些被公认的女英侠妇为楷模,在这一尝试中献出生命。
所以,尽管我们考证出那一年并非闰年(闰年使这种牺牲更可歌可泣),她仍然委托她身为宰相的父亲向国王提出她自愿与其成婚。国王求之不得地答应了这门婚事——(他对她早已垂涎三尺,只是慑于宰相才迟迟没有行动,)——但在答应的同时,他让所有的人都明白,不管宰相不宰相,他都丝毫无意违背自己的誓言,或是放弃他的特殊权利。因此,当美丽的山鲁佐德坚持要嫁给国王,而且不顾父亲的苦苦劝告实际上与他成婚——如我所言,不管我愿意不愿意,当她坚持并实际上嫁给他之时,她那双黑眼睛完全清楚地看到事情性质可能带来的结果。
但这位颇有心计的少女(她肯定一直在读马基雅弗利的书)怀有一个非常精巧的小小的阴谋。就在婚礼的那天晚上。她以—个我现在已忘了是什么的似是而非的借口,设法让她的妹妹在离王家龙床够近的位置占据了一张卧榻,以便她们姐妹俩能舒舒眼服地隔床聊天;她还留心趁鸡叫之前弄醒了她的丈夫、那位仁慈的君王(他虽然天亮就要勒断她的脖子,但对她仍然颇有好感)——正如我所说,她设法弄醒了国王(尽管他因为问心尤愧和消化良好而睡得很香),凭着一个非常有趣有故事(我想就是关于一只老鼠和一只黑猫的故事),她当时正把这故事讲给她妹妹听(当然一直用的是一种悄声细语)。天亮时分,碰巧这个故事还没有完全结束,而山鲁佐德自然不可能接着把它讲完,因为那个时辰已到,
她必须起床去被勒死——一种比被吊死稍稍舒服一点、略略斯文一分的死法!但我很遗憾地说,那位国王的好奇心恰好胜过了他虔信的宗教原则,竟诱使他破例将其誓言推延到第二天早上去履行,以便希望能在当天晚上听到那只黑猫(我认为是一只黑猫)和那只老鼠最后怎么样了。
夜晚终于来临,可山鲁佐德女士不仅讲完了黑猫和老鼠的故事(那只老鼠是蓝色的),而且在她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之前,她发现自己又不知不觉地讲起了一个复杂的故事,(如果我没有完全记错的话)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匹粉红色的马(有绿色翅膀),这匹马发条装置狂奔疾驰,上发条的是一把蓝色钥匙。这个故事让国王听得更加津津有味——当天亮而故事尚未结束之时(尽管山鲁佐德王后尽了最大努力想赶在天亮之前把故事讲完以便去受死),国王除了像前一天那样把仪式推迟二十四小时之外别无他法。第二天晚上又出了同样的事故,并且带来了同样的后果;随之一而再——再而三;以致到了最后,在国王不得已被剥夺了一千零一次履行其誓言的机会之后,这位仁慈的君主要么是完全忘记了誓言,要么是通过正规手续将其废除,或(更有可能的是)干干脆脆地抛弃了他的信誓,同时也抛弃了他忏悔神父的脑袋。总之那位从夏娃一脉正传的山鲁佐德,那位也许还继承了我们所知夏娃在伊甸园那棵树下拾得的整整七筐故事的山鲁佐德,最后终于赢得了胜利,美女们所欠的人头税得以免除。
当然,这个(我们有书为证的)结局无疑是非常恰当,非常愉快——可是,唉!就像许许多多愉快的事情一样,令人愉快但不真实;而我衷心感谢《是与否》一书纠正了这一谬误。有句法国谚语说,“Lemieuxestl'ennemidubien,”155而在提到山鲁佐德继承那七筐故事之时,我本来应该补充,她后来以复利把它们贷出,直到它们增加到七十七筐。
“我亲爱的妹妹,”她在第一千零二夜说,(在这一点上我一字不改地引述《是与否》一书中的原话,)“我亲爱的妹妹,”她说,“既然被勒死的小小危险已被化为乌有,既然那笔讨厌的税款已被免除,我现在觉得自己一直很内疚,因为我非常轻率地没让你和国王(我很遗憾地说,国王睡觉打呼噜——这不是一名绅士应该有的行为)听完辛伯达航海旅行的故事。除了我讲述的那几次航行之外,这位航海家还经历过许许多多其它更有趣的冒险;可实情是我讲这故事的那天晚上觉得很困,所以就来了个长话短说——这是个严重的错误,唯愿安拉能宽恕我。不过现在来弥补这一过失也为时不晚——让我拧国王两下,待他清醒一点并停止发出这可怕的呼噜声,我马上就让你(也让他,如果他想听)听到这个非凡故事的结尾部分。”
据我从《是与否》一书中所知,山鲁佐德的妹妹当时并没有显出特别的喜悦;但国王已被拧得够受,最后终于停止了打鼾,并说了声“哼!”,然后又说了声“呼!”王后当然明白这话(肯定是阿拉伯语)的意思是说他正洗耳恭听,并将竭尽全力不再打呼噜——王后像我刚才所说的那样把一切安排停当之后,马上就开始了续讲航海家辛伯达的故事:
“‘最后在我的晚年,’(这些是辛伯达自己的原话,就像山鲁佐德所复述的一样)——‘最后在我的晚年,当我在家中享了好些年清福之后,去国外游览的*再一次把我攫住;一天,没让家里人知道我的计划,我把一些价值最高而体积最小的货物打成几个包裹,雇了一名脚夫挑上,与他一道直奔海滨,在那儿等任何一条出海船只,只要它能把我从这个王国带到我从未去过的某个地方。
“‘把包裹放在沙滩上之后,我们坐在几棵树下边,极目眺望海上,希望能发现一条船,但过了好几个小时我们也没见到船的踪影。最后,我觉得自己听到了一种呜呜声或嗡嗡声——那名脚夫仔细听了一阵,也说他听出了那个声音。不一会儿那声音变得越来越响,以致于我们毫不怀疑发出那声音的物体正在向我们靠近。终于,我们发现天边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小黑点飞快地变大直到我们认出那是头巨大的怪物,它游动时身子的大部分都露在水面。怪物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直向我们游来,在它胸前掀起巨大的浪花,并用一根伸得很远的火柱把它经过的海面照亮。
“‘当那怪物游近,我们看得越发清楚。它的身子有三棵参天大树那么长,有你王宫里的大谒见厅那么宽,哦,尊贵而慷慨的哈里发。它的身子不像一般的鱼,而是像一块坚硬的岩石,浮在水面的部分通体漆黑,只有一条环绕它全身的细斑纹是红色。那怪物浮在水面下的肚子只有当它随波起伏时我们才能偶尔瞥上一眼,那肚子表面布满了金属鳞片,颜色就像是有雾时的月光。它的背坦平,差不多是白色,从背上竖起六根脊骨,脊骨大约有它半个身子那么长。
“‘这可怕的怪物没有我们能看见的嘴巴;但似乎是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它至少被赋予了八十只眼睛,它们就像绿蜻蜓的眼睛一样从眼窝突出,成上下两排环绕身体排列,与那条看上去好像是作为眉毛的血红色斑纹平行。这些可怕的眼睛中有两三只比其它都大,外表看上去像是纯金。
“‘尽管这怪兽像我刚才所说的那样以急快的速度接近我们,但它肯定是全凭巫术驱动——因为它既不像鱼有鳍,也不像鸭子有蹼;既不像能以行船的方式被吹着走的海贝那样有翼,也不像海鳗那样能靠身子的扭动而前行。它的脑袋和尾巴完全一模一样,只是离尾巴不远处有两个作鼻孔的小洞,那怪物通过小洞猛烈地喷出它浓浓的粗气,同时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
“‘看见这可怕的家伙,我们都吓得要命;佃我们的惊奇甚至超过了恐惧,因为当它离得更近时,我们发现它背上有许多其形状大小都与人类无二,其它方面也都像人的动物,只是它们不(像人类那样)穿衣戴帽,而(无疑是天生)就套有一层丑陋而且不舒服的外罩,模样很像是服装,但把皮肤贴得那么紧,结果使那些可怜的家伙显得笨拙可笑,显而易见也使它们非常痛苦。它们头顶上都有个有点呈方形的盒子,我开始一看还以为那是它们的头巾,但我很快就发现那种盒形物又重又硬,于是我断定那是一种故意设计的装置,以其重量来保持那些动物的脑袋在其肩上的平稳和安全。那些动物的脖子上都套着黑色颈圈(肯定是奴隶的标志),就像我们套在狗脖子上的那种,只是宽得多而且也硬得多——以致于那些可怜的受害者朝任何方向转动脑袋都不得不同时也转动身体;这样它们就注定了要永远盯着自己的鼻子——一种令人惊叹的驴鼻,如果不是令人生畏的狮子鼻的话。
“‘那怪物快接近我们站的海岸之时,突然远远地向外鼓出一只眼睛,眼睛里喷出一团可怕的火焰,还冒出一大团浓浓的云烟,并伴随着一种我只能比喻为雷声的巨响。待云烟飘散,我们看见那些奇怪的动物人当中的—个站到了那头庞然大物的脑袋前端,它手里拿着一个喇叭,随后它就通过喇叭(将其置于嘴前)用一种响亮、刺耳而讨厌的腔调朝我们嚷嚷,若不是那种嚷嚷声完全从鼻孔里发出,我们说不定会把它误以为是语言。
“‘那嚷嚷声显而易见是冲着我们,可我全然不知该如何回应,因为我一点儿也不明白在嚷些什么;在这种困境之下,我转向那名吓得差点儿晕过去的脚夫,问他是否知道那是种什么怪物,它想干什么,挤在它背上那些动物是什么生物。脚夫虽然浑身发抖,但仍然尽可能完整地回答了我的提问,他曾经听说过这种海兽;那是一种凶残的魔鬼,其内脏是硫磺,血液是火焰,由恶神造出来作为一种带给人类灾难的工具;它背上的那些动物叫寄生人,就像猫狗身上的寄生虫一样,只是他们个头更大,而且更野蛮;这些寄生人自有其益处,可是也有害处——因为那种海兽正是通过他们又咬又刺的折磨才被激怒到某种程度,而这种激怒是它咆哮怒吼、行凶作恶的必要条件,它的行凶作恶则实现了那个恶神邪恶的报复计划。
“‘这番讲述使我决定拔腿就跑,而且我连头也没回就一口气飞快地跑进了山里,当时那名脚夫跑得和我一样快,尽管跑的方向几乎正好相反,结果他终于带着我的包裹逃之天天,我毫不怀疑他会很好地照管我的货物——虽然这——点我没法证明,因为我不记得在那之后我还看见过他。
“‘至于我自己,我被一群寄生人紧迫不舍(他们乘小艇登岸),很快被他们抓住,捆了手脚,搬到了那头海兽背上,海兽随即又游向大海远方。
“‘这下我痛悔自己的愚蠢,竟放弃家中舒适的生活拿生命来冒这样的风险;可是后悔也没用,于是我尽量利用自己的条件,极力去讨好那个拥有喇叭的寄生人,他那像管辖着他那些伙伴。我这种努力非常成功,几天之后,那家伙露出了喜欢我的各种迹象,甚至不厌其烦地教我对他们的语言来说完全是虚有其名的基础语法;所以我终于能用他们的语言流利地交谈,最后还用这种语言表达了我想看看这个世界的强烈愿望。
“‘洗洗压压叽叽,辛伯达,嘿——欺欺,哼哼还有喔喔,嘶嘶,嘘嘘,嗖嗖。’一天晚饭后那个寄生人对我说——不过请陛下务必恕罪,我忘了陛下并不精通鸡鸣马嘶语方言(那个寄生人是这样称的;我猜想他们的语言形成了马嘶和公鸡叫之间联结的一环)。如蒙恩准,我将为陛下翻译。‘洗洗压压叽叽’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我很高兴地发现,我亲爱的辛伯达,你真是一个非常杰出的家伙;我们眼下正在做一件叫环球航行的事;既然你那么想看看这个世界,我将破例作一次让步,让你在这头海兽背上免费航行。’”
据《是与否》一*载,当山鲁佐德女士讲到这里,国王从左到右翻了个身,并说——
“这真是非常令人吃惊,我亲爱的王后,你过去居然漏讲了辛伯达后来的这些冒险故事。你知道吗,我认为它们非常有趣并十分奇妙?”
书中告诉我们,当国王说完这番话之后,美丽的山鲁佐德又接着往下讲她的故事:——
“辛伯达以这种方式继续讲道——‘我感谢了那位寄生人的仁慈,并很快发现自己在海兽背上感到非常自在,那海兽以极快的速度穿游海洋;尽管在世界的那个部分,海洋并不是一个平面,而是圆圆的像一个石榴,所以可以这么说,我们一直是忽而上山,忽而下山。”’
“这个我认为非常奇怪。”国王打岔道。
“可这相当真实。”山鲁佐德回答说。
“我不相信,”国王道;“不过请继续往下讲吧。”
“我会的,”王后说。“‘正如我刚才所讲述的那样,’辛伯达继续道,‘那海兽忽而游上山,忽而游下山,最后把我们载到了一座海岛,那座岛方圆有好几百英里,然而它却是由一群虫子[1]般的小东西建筑于海中。’”
“哼!”国王说。
“‘离开了这座岛,’辛伯达讲道——(读者必须理解山鲁佐德并不理会她丈夫那种粗鲁的哼哼哈哈)——‘离开了这座岛,我们又到了另一座,那座岛上有坚硬的石头森林,林木是那样的硬,以致于我们努力要伐木时连最好的斧头也被碰成了碎片。’”[2]
“哼!”国王再次哼哈;但山鲁佐德对此毫不理会,继续复述辛伯达的原话。
“‘过了这最后一座岛,我们来到了一个国度,那里有一个在地下伸延了三十或四十英里的山洞,洞中有许许多多宽敞而华丽的宫殿,远比在大马士革和巴格达所能看到的宫殿都更加宏大,更加雄伟。从那些宫殿的屋顶垂悬着数不清的宝石,像是钻石,但比人体还大;在塔楼、庙宇和金字塔之间的街道当中,流淌着一条条黑如乌木的大河,河中成群地游着没有眼睛的鱼。’”[3]
“哼!”国王说。
“‘然后我们进入了一片海域,发现那里有一座巍峨的高山,山腰奔涌着一条条熔化的金属激流,其中一些有十二英里宽,六十英里长;[4]而从山顶的一个深渊里则喷出那么多的烟灰,以致于把天上的太阳完全遮蔽,天变得比最黑的夜晚还黑;结果我们在离那座山一百五十英里远的地方也不可能看见即使最白的东西,不管如何把它凑到眼前。’”[5]
“哼!”国王说。
“‘离开那片海岸之后,海兽继续它的航行直到我们抵达了另一个国家,那个国家的事情好像都被颠倒——因为我们在那儿看见一个大湖,在距水面一百多英尺深的湖底,枝繁叶茂地生长着一座巨大的森林。”[6]
“胡说!”国王道。
“‘又往前行了数百英里,我们来到了一个地方,那里的空气密度之大能支撑住钢铁,就像我们的空气能支撑住羽毛。’”[7]
“胡扯!”国王说。
“‘仍然朝同一方向航行,不久我们便到达了这个世界上最壮丽的地区。一条数干英里长的大河蜿蜒其上。这条河深不可测,河水比琥珀还透明。河宽三英里至六英里不等;两边直立陡峭的河岸高达一千二百英尺,河岸上长满了四季开花的树和终年芬芳的花,这使那整个地区宛若一座姹紫嫣红的花园;但这片美丽的土地名叫恐怖王国,误入其境的人都必死无疑。’”[8]
“哼!”国王说。
“‘我们匆匆离开了这个王国,几天之后又到了另一个国度,在那儿我们惊奇地看到了无数怪物,它们头顶上的角犹如长柄镰刀。这些可怕的怪物在土中为它们自己掘出巨大的漏斗形洞穴,沿洞穴边壁一块重一块地堆上石头,其它动物一踏上,石头便会倒塌,这样那些动物就猛然跌进怪物的洞穴,它们的血马上被吸干,而它们的尸骨则随之被抛到离这些死亡之洞老远的地方。’”[9]
“呸!”国王说。
“‘继续朝前航行,我们在一个地方看到有许许多多的植物不是生长在土地之上,而是生长在空气之中。[10]另外还有一些从其它植物的体内长出;[11]另有一些则从活着的动物身上获取养分;[12]此外,还有一些生长时周身发出火光;[13]另有一些则随心所欲地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14]最奇妙的是,我们还发现一种花能按自己的意愿生长、吐香并摇动枝梗,更有甚者,它们还具有人类那种奴役其他生物的邪恶*,它们把被奴役的生物关进可怕的单间牢房,直到被监禁者完成指派的苦役。[15]
“啐!”国王说。
“‘离开那地方之后,我们很快又到了一个帝国,那里的蜜蜂和飞鸟都是学识渊博的天才数学家,所以它们每天都为那个帝国的聪明人讲授几何学。该国皇帝曾悬赏求解两道很难的难题,结果两题均被当场解答——一题是由蜜蜂,而另一题是由飞鸟;但皇帝对它们的答案秘而不宣,只是在经历了许多个年头,进行了最深入而艰辛的研究,并写出了一部卷帙浩繁的巨著之后,人类数学家才终于求出了曾被蜜蜂和飞鸟当场给出的那两个答案。’”[16]
“喔!”国王说。
“‘那个帝国刚刚从我们的视野消失,我们发现自己又接近了另一个国家的海岸,那里有一大群鸟从我们头顶上飞过,那个鸟群有一英里宽,二百四十英里长;所以,尽管它们每分钟飞行一英里,整个鸟群也花了整整四个小时才完全飞过我们的头顶——这群鸟的数目至少有好几个百万的百万。’”[17]
“噢!”国王说。
“‘我们刚一摆脱那个给我们带来不少麻烦的巨大鸟群,马上又惊恐地看到了另一种鸟,这是一只其大无比的巨鸟,比我在前几次航行中所见到过的那种神鹰还大;哦,最慷慨的哈里发,它比你王宫顶上最大的圆屋顶还大。我们发现这种可怕的鸟没有脑袋,而且整个身子全由肚皮组成,那个又大又圆的肚皮看上去软绵绵,光溜溜,亮闪闪,而且有五颜六色的条纹。那只怪鸟的利爪抓着一间房子,它正带着那房子飞往它天上的巨巢,那间房子的屋顶已被掀掉,我们清楚地看见了屋里的那些人,毫无疑问,他们正在为等待着他们的可怕命运而感到恐惧和绝望。我们竭尽全力高声呐喊,希望能吓得那只鸟丢下它的捕获物;但它只是哼了一声或啐了一口,仿佛感到非常生气,然后他把一个重重的口袋丢到我们头上,后来我们发现口袋里装的是沙子!’”
“瞎说!”国王道。
“‘正是在这次冒险之后,我们遇上了一块非常辽阔而且坚如磐石的陆地,可是那块陆地却整个儿被驮在一头母牛背上,那头母牛是天蓝色,而且至少有四百只角。’”[18]
“这我倒相信,”国王说,“因为我从前在一本书里读到过这样的事。”
“‘我们直接从那块陆地下穿过(从那头母牛的腿之间游过),几个小时之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实在非常奇妙的国家,那个寄生人告诉我,那儿就是他的故乡,居住着和他一样的同类。这极大地提高于那位寄生人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实际上,我当时开始为我对他极不尊重而感到羞愧;因为我发现寄生人大体上是一个最有魔力的魔术师民族,他们让虫子生存于他们的大脑之中,[19]而毫无疑问,虫子痛苦的挣扎扭动有助于刺激他们的想象力,使其达到最神奇的效果。’”
“瞎扯!”国王说。
“‘这些魔术师驯养了几种非常奇怪的动物;例如有—种巨大的马,它的骨骼是钢铁,血液是沸腾的水。它通常的饲料不是燕麦,而是黑色的石块;然而,尽管它的食物那么粗糙,但它却体格健壮,快步如飞,它能拉动比这座城市最大的神庙还重的货物,跑起来比飞得最快的飞鸟还快。”[20]
“简直是梦话!”国王说。
“‘另外,我在那些人当中还看见了一只没有羽毛但比骆驼还大的母鸡;这只母鸡以钢铁和砖块代替了骨和肉;同那匹马一样(实际上它们几乎可以说是亲戚),它的血液也是沸腾的开水;它也是除了木头和黑石块别的什么也不吃。这只母鸡常常在一天内孵出一百只小鸡;小鸡被孵出后有好几个星期都呆在母鸡的怀抱里。”[21]
“骗人!”国王说。
“‘这些非凡的魔术师当中的一位还用黄铜、木头和皮革造出了一个人,他赋予那个人如此的机巧,以致他下起棋来天下无人是他的对手,只有伟大的哈里发何鲁纳·拉施德例外。”[22]这
些魔术家中的另一位(用相同的材料)造出了一个家伙,那家伙甚至让它的创造者也感到自惭形秽;因为它的思考能力是那么的强,以致于它在一秒钟内进行的运算需要五万人花上整整一年才能够完成。[23]但还有一位魔术师更加令人称奇,他为自己造了一个了不起的玩意儿,那玩意儿既不是人,也不是野兽,但它却有用铅做的头脑,其间混有一种像是沥青的黑东西,此外它还有灵巧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手指,用那样的手指它在一小时内可以毫不费力地抄出两万本《可兰经》;而且所有的抄本都写得完全一模一样,以致于一本书与另一本书之间竟找不出哪怕是头发丝那么细的一点差异。这玩意儿具有极大的威力,它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建立或推翻最强大的帝国;但它的力量既可以用来行善,也可以用来作恶。’”
“荒唐!”国王说。
“‘这些魔术师当中还有一位血管里流的是火蛇;因为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坐下来把他的长烟管伸进烤炉猛抽,直到他的晚餐在炉板上完全烤熟。[24]另一位魔术师具有点铁成金的本领,在其变化过程中他连看都不看一眼。[25]另有一位其触觉是那样敏感,以致于他能让一根金属丝细得看不见。[26]另一位则具有极其敏锐的知觉力,他能数清一个弹性物体的全部运动,哪怕这个物体以每秒钟九亿次的频率来回弹跳。’”[27]
“荒谬!”国王说。
“‘这些魔术师中的另一位,凭借一种从来没人见过的液体,能使他朋友的尸体踢腿挥臂,打架搏斗,甚至站起来随意跳舞。[28]另一位把他的声音练得那么响亮,以致于他在地球一端说话另一端也能听见。[29]另一位有一条那么长的手臂,以致于他人坐在大马士革而手却能在巴格达写信——实际上无论多远的距离他都能这样做。[30]另一位命令闪电从天上到他身边,闪电遵命而来,供他作玩物。另一位用两个响亮的声音制造了一片寂静。另一位用两道耀眼的光制造了一片黑暗。[31]还有一位从炽热的熔炉里造出了冰。[32]另一位则命令太阳为他画像,而太阳从命。[33]另外还有一位把太阳、月亮和其它星体一并揽到手,先是非常精确地称出它们的重量,然后又刺探它们内部深处,并发现子构成它们的物质之密度。不过那整个种族的确是具有非常惊人的魔力,以至于不仅连他们的孩子,甚至连他们普通的猫狗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看见压根儿就不存在的物体,或者说看见在他们那个种族诞生之前两千万年就已经从宇宙表面被抹去了的东西。’”[34]
“荒谬绝伦!”国王说。
“‘这些法力无边、聪明无比的魔术师的妻子们和女儿们,山鲁佐德继续往下讲,毫不理会她那位缺乏教养的丈夫的再三打岔——“‘这些杰出的魔术师的妻子们和女儿们,她们可全都多才多艺,温文尔雅;若不是被一种不幸的灾祸袭扰,她们可称得上最最有趣,最最漂亮,而她们的丈夫和父亲所具有的魔力也一直没法把她们从那种灾祸中解救出来。灾祸出现的形式非此即彼——但我所讲的这种灾祸却是以一种怪念头的形式出现。’”
“一种什么?”国王问。
“‘一种怪念头。”’山鲁佐德说。“‘有一位总在伺机作恶的;恶魔把这个怪念头放进了那些优雅女士的脑袋,使她们认为我们所形容的人体美完全在于腰背下面不远之处隆起的那个部位,她们宣称,美丽可爱与那个部位的隆高程度成正比。由于那些女人长期拥有这种观念,加之那个国家的枕垫又非常便宜,所以要区分一个女人和一头单峰骆驼的可能性在那个国度已早就不复存在——’”
“住口!”国王说——“我不能再听也不想再听。你这些谎言早已经使我头痛欲裂。再说,我发现天已经在开始亮了。我们结婚已有多久了?——我的良心又在感到不安。还有就是你说的单峰骆驼——你把我当傻瓜?总而言之,你最好是起床准备被勒死。”
如我从《是与否》一书所得知,这些话令山鲁佐德既伤心又惊讶;但是,因为她知道国王是一个认真而诚实的人,不大可能收回他说出的话,所以她爽爽快快地顺从了她的命运。不过(当脖子被越勒越紧之时),她从沉思中得到了极大的安慰,她想到还有许多故事没来得及讲,想到她残忍而性急的丈夫已经遭到了应得的报应,因为他再也听不到那许许多多令人难以想象的冒险故事。
[1]珊瑚虫。
[2]“大自然最令人叹为观止的奇景之一当数德克萨斯州帕西格罗河源头附近的一片化石森林。该林由直立着变成化石的数百棵树组成。一些部分变成化石的树迄今仍在生长。这对自然科学家们来说是一个惊人的事实,而且必然会使他们修改目前的石化作用理论。”——肯尼迪
这段一开始被人怀疑的报道已因一座完整的石化森林之发现而得到证实,该石化森林位于起源于罗齐山脉黑山段的沙叶河(或称锡纳河)源头附近。无论按地质学的观点还是从风景的角度来看,地球表面也许没有一种奇观能此得上开罗附近那片石化森林所展示的异景。旅游者在经过城外那些法老陵墓之后,以几乎与横穿沙漠通往苏伊士的大路成直角的角度转向,朝南约行十英里至一荒芜低谷,该谷遍布黄沙、砾石和海贝,仿佛海水昨天才从那里消退,然后旅游者再越过一道有些段落与其脚下的路相平行的沙砾山梁。这时他难以想象其奇妙和荒凉的景观就呈现在他眼前。一大片化石树的碎片从他身下向周围延伸数英里之遥,就像一座腐败而匍匐的森林,化石块在他马蹄的敲击下发出铸铁般的铿锵之声。化石木呈深褐色,但形状完好,长度从一英尺到十五英尺不等,厚度一般为半英尺到三英尺,就目力所及而言,它们散落得那么密集,以致一头埃及驴也难以从中穿过,它们又散落得那么自然,以致于若是在苏格兰或爱尔兰,不注意看也许会把这片化石林误认为是一片干涸的沼泽,露出根的树木正在阳光下腐烂。有许多树根和枝枒都几乎保持着原状,有些树皮下被虫蛀的洞可轻而易举地辨出。最精细的木纹以及树心里所有更精细的部分均完整无损,用高倍放大镜便可清晰地看到。所有木块都硅化到了可在玻璃上划出痕迹的硬度并可接受最精密的抛光。——《亚洲杂志》
[3]肯塔基州之大钟乳洞。
[4]1783年在冰岛。
[5]“1766年海克拉火山喷发时,这种黑云便造成了这种程度的天昏地暗,以致在距火山一百五十英里的格劳姆巴城,人们只能摸索着走路。1794年维苏威火山喷发时,两百英里之外的卡塞塔居民只能举着火把行走。1812年5月1日圣文森特岛上一座火山喷出的火山灰遮蔽了整个巴巴多斯,将其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以致于中午在户外人们也看不见身边的树和其它物体,甚至把白手绢凑到眼前六英寸处也没法看见。”——《墨雷》费城版215页
[6]“1790年在加拉加斯的一场地震中,一大片花岗岩地面下陷,形成一个直径八百码,深度八十至一百英尺的湖。下陷地面正是阿里波森林之一部分,树木之苍翠在水下保持达数月之久。——《墨雷》211页
[7]在氢氧吹管的作用下,最硬的钢也会被化为无形的粉末,这样便可轻易地浮在空气中。
[8]尼日尔地区。——参见西蒙德的《殖民地杂志》
[9]狮蚁。“怪物”一词对或大或小的怪异之物均同样适用,而“巨大”这种性质形容词不过是相对而言。狮蚁之洞穴与普通红蚁的洞穴相比较可谓巨大。同样,一粒矽土也可以称之谓一块“石头”。
[10]附生兰,属兰科,生长时根部表面附着于树木或其它物体,但并不从附着物中吸收养分——其所需养分全由空气供给。
[11]寄生植物,例如生长于马来半岛的神奇寄生草。
[12]斯考韦声称有一类寄生于活动物身上的植物——皮外寄生植物。墨角藻和水藻均属此类。
麻萨诸塞州赛伦市的J·B·威廉斯先生将来自新西兰的一只昆虫赠给“国家研究院”时附有以下描述:——“这只被确认为属珊瑚虫或蠕虫的‘霍特虫’在阔叶红树下被发现时头上长有一株植物。这种最最奇特的虫子爱在当地红树和毛梨树中旅行,它们从树顶钻进,一路啃食树干直至根部,然后钻出树根而死或蛰眠,植物从其头部长出;虫体完好无损,比活着时更硬。当地毛利人从此虫提取纹身之染料。
[13]在矿井和天然洞穴中我们均发现一种放射强烈磷光的隐花属真菌。
[14]红门兰、山罗卜和苋科属鳞茎草。
[15]“这种花(热带铁线莲)之花冠呈管状,但其顶端收缩成一舌状细管,底端则膨胀为一个球形。管状部分内壁有一圈较硬的茸毛,毛端朝下。球形部分内包含仅由一个子房和柱头构成的雌蕊,以及环绕于周围的雄蕊。但雄蕊甚至比子房还短,不可能将花粉施于柱头之上,而该花在授粉之前又总是昂首直立。因此,若是没有某种特殊的外力帮忙,花粉必然全部撒落于花冠底部。而大自然为这种情况所提供的援助就是一种名为长脚双翅蜂的小小昆虫前来帮忙,该蜂为采蜜经花冠细管进入球体,四下搜采百到壬身枯满花粉;但是,由于细管内壁的茸毛毛端朝下,就像捕鼠器中的金属丝会聚到一起,双翅蜂无法再原路退出;被囚的双翅蜂急不可耐,东碰西撞寻找出路,直到它一次次碰上柱头,授予柱头足够的花粉使其受精,授粉的结果是花冠开始耷拉下来,茸毛因此而贴向管壁,这样双翅蜂便轻而易举地得以逃生。”——P·基思神父《植物生理系统》。
[16]蜜蜂——自从其存在以来——建筑其蜂巢就一直采用这样一种边、这样一种数、这样一种倾斜角度,这些边、数、角(在一个牵涉最深奥的数学原理的问题中)已被证明正是蜂巢结构具有最大坚固性和具有最多空间这个统一性所需要的最合理的边、数和角。
在上个世纪末期,数学家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根据风车之风篷离转动翼以及旋转中心的变化距离,确定出风篷最合理的形态。”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因为换一种说法,这个问题就是要在一段无限变化的距离和无数个支点当中找出一个最佳位置。许多最杰出的数学家的上千次尝试都归于失败;但这个问题最终得到了一个无可争辩的最佳答案,因为人们发现,自从天上有飞鸟以来,鸟的翅膀就早已经给出了这个绝对精确的位置。
[17]他在法兰克福和印第安纳之间曾观察到一大群鸽子飞过,鸽群至少有一英里宽;它们全部通过用了四个小时;以每分钟飞行一英里计算,鸽群长度为240英里;假若每只鸽子占一平方码空间,整群鸽子应为2,230,272,000只。——F·霍尔中尉《加拿大与美国之旅》
[18]“大地由一头有四百只角的天蓝色母牛驮负。”——萨勒之《可兰经》。
[19]体内寄生虫或肠虫已屡次在人的肌肉和大脑质中发现。——参见怀亚特著《生理学)143页。
[20]在大西部铁路线伦敦至埃克塞特区间,火车时速已达71英里。一列载重90吨的火车从普丁顿到迪德科特(53英里)只用了51分钟。
[21]TheEccaleobion.156
[22]梅尔泽尔发明的自动下棋机。
[23]巴比奇发明的计算机。
[24]沙贝尔,以及他之后的上百人。
[25]电铸术。
[26]沃拉斯顿为望远镜镜头用白金锻制出了只有千分之十八其寸那样细的金属丝。这种细丝只有用显微镜才能看见。
[27]顿证明视网膜在紫色光的影响下,每秒钟振颤900,000,000次。
[28]伏打电堆。
[29]电报在一瞬间传达信息——至少在地球上的任何距离内可以这样认为。
[30]电文打印机。
[31]普通物理学实验。如果两道红光从不同光源点射入一暗室并汇聚于一白色表面,而其波长相差0.0000258英寸,它们的亮度增加一倍。如果其波长差是上述小数的任何整数倍数,结果也是如此。假若该小数变成其21/4倍、31/4倍……,结果会只剩下一道光的亮度;但若变成其21/2倍、31/2倍……,结果就是一片黑暗。当两道紫色光的波长差为0.0000157英寸时,也会产生上述结果;这种结果对其它各色光也是一样——其波长差按从紫色到红色的相同比值增加。
对声音进行类似的实验可得到类似的结果。
[32]置铂坩埚于酒精灯上,使其炽热;倒入一定量硫酸,硫酸在常温下虽然极易挥发,但在炽热的坩埚里则会被发现变得完全稳定,一点也不挥发——事实上,由于被其自有的一层空气包围,硫酸并未接触坩埚表面。这时加入几滴水,酸立即与炽热的埚面接触,并化为硫酸气急速挥发,由于挥发速度极快,结果把水的热量也一并带走,失去热量的水变成冰留在埚底;抓住其融化之前的一瞬间机会,便可从炽热的熔埚中取出冰块。
[33]银板照相术。
[34]虽然光的传播速度是每秒167,000英里,但天鹅座61号星(唯一被测定了距离的恒星)之遥远仍然是那么难以想象,它发出的光竟然需要十年以上才能到达地球。至于那些更远的星体,估计需要20年乃至1000年也许并不为过所以,即使它们在20年前或1000年前就已经毁灭,我们今天仍能凭它们在毁灭之前发出的光而看见它们。我们每天所看见的星星有许多实际上已经毁灭,这种情况并非不可能——甚至很可能是事实。
老赫歇尔声称凭他的大型天文望远镜所观测到的亮度最弱的星系,其光到达地球肯定经历了300万年。那么,被罗斯勋爵的望远镜所观测到的一些星系,其光到达地球至少也得1000万年。
155最好乃好之死敌。
1561844年在纽约展出的一种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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