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重庆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炒货、坚果、蛋制品、淀粉、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制品、蔬菜、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品、水果、速冻食品、糖果、调味品和饮料等28大类食品共计2099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2082批次,不合格17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忠县白公街道白公环路好多利食品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本地仔姜,镉(以Cd计,实测值:0.1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损害肾脏、骨骼和消化系统。有关专家表示,由于镉排泄缓慢,人体通过食物摄入镉之后,可对肾脏和肝脏造成巨大伤害,还可以造成骨质疏松和软化,日本就曾发生因镉中毒引起的“痛痛病”。此外,镉干扰膳食中铁的吸收和加速红细胞破坏,可引起贫血;甚至会侵害到免疫系统,继而引发肿瘤。儿童对镉暴露更敏感,长期低剂量镉暴露,不仅影响肾脏和骨骼的正常发育,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的正常功能与发育,并对高级神经活动如学习、记忆有损害作用。
2.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黔龙阳光御园商业一期大华超市有限公司御园店经营销售的原味瓜子(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1.3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80g/100g);
3.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天星大道恒都世纪花城妮妮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陈皮味花生(5kg/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83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0g/100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葵花籽除外)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劣质原料进行生产;或是企业的生产工艺不达标,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或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有关专家表示,随着油脂氧化,食品中的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4.丰都县兴义镇杨柳村李喜花经营销售的馒头(散装 ),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0.0229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糖精钠,又名邻邻苯甲酰磺酰胺钠,开发于1879年,是最早应用的人工合成非营养型甜味剂,溶于水,在稀溶液中的甜度为蔗糖的200~500倍,浓度大时有苦味,在酸性条件下加热,甜味消失,并可形成苦味的邻氨基磺酰苯甲酸。因其低热量、不为人体吸收、可随大小便一起自动排出等特点被肥胖病、高血脂、糖尿病和龋齿等患者用作食糖替代品。有关专家表示,糖精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营养价值,当食用较多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许多国家都限制了糖精钠在食品加工中的使用量。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5.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和平社区墙巷子经济合作社小豪白酒作坊生产销售的高粱酒(散装称重 52%vol),酒精度(实测值:49.4%vo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51.0%vol~53.0%vol);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其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更有可能是涉嫌制假。有关专家表示,酒类食品中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假冒伪劣产品,对人体健康危害更大。
6.重庆兆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海棠大道颜俊鲜肉经营部销售的猪肝,磺胺类(总量,实测值:740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磺胺类(总量),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有关专家表示,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大量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不利健康,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7.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黄旗社区徐大学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散装),黄曲霉毒素B1(实测值:150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μ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黄曲霉毒素B1: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规定花生油、玉米油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B1污染的食物主要是花生、玉米、稻谷、小麦、花生油等粮油食品。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超标的植物油会对肝脏造成损伤,有诱发癌变的风险。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在采收和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高温潮湿,导致原料霉变、腐烂,企业采购时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也或者是加工中没有采用精炼工艺或工艺控制不当。
8.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思居生态创业园重庆燕之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小米辣(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2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遇水以后形成亚硫酸。其氧化时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剂又是防腐剂。有关专家表示,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会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会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对健康不利。
9.重庆市合川区钓办处思居工业园重庆酱人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甜面酱(9kg/箱),氨基酸态氮(实测值:0.26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g/100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氨基酸态氮,是发酵产品,如酱油、料酒、酿造醋等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说明该产品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企业明示值标注混乱;也有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10.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路蒋坤甲经营销售的鲈鱼(淡水鱼),地西泮(实测值:2.65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地西泮,又名安定,是一种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在临床医学上主要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淡水鱼养殖中使用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检出地西泮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嗜睡、头昏、乏力和记忆力下降等。
11.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东路恒荣食品超市经营销售的苹果蕉(散装 香蕉),吡虫啉(实测值:0.2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吡虫啉,是一种烟碱类超高效*虫剂。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少量吡虫啉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用残留严重超标的果蔬产品,甚至可能导致人体急性、慢性中毒,导致癌症、畸形等危害。
1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莼乡路惠宜超市二店经营销售的豇豆(散装),噻虫胺(实测值:0.03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虫剂,具有触*、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果蔬类食品中少量噻虫胺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急性中毒,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北路恒祎百货超市经营销售的小青椒,啶虫脒(实测值:0.36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啶虫脒,是一种内吸性*虫剂,具有层间传导活性和触*、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半翅目(特别是蚜虫)、缨翅目和鳞翅目害虫,叶面或土壤处理,适用作物广泛,特别适用于蔬菜、果树和茶树。相关资料显示,啶虫脒作为烟碱类*虫剂,干扰神经系统中起重要作用的乙酰胆碱的正常功能,使神经传输保持开放状态,引起异常兴奋。有关专家表示,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啶虫脒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容易引发人体中毒,导致恶心、呕吐、头痛、乏力、心跳过速等症状,对人体健康有影响。
14.贵州一品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双河路宝军副食店经营销售的一品福酱香凤爪(500克/袋),菌落总数(实测值:6.1×104,6.7×104,7.9×104,3.4×104,6.5×104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M=100000CFU/g);
1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镇红岩居委八一组(林家湾)太白食品厂生产销售的石好佳薯片(60克/袋),菌落总数(实测值:1.6×104;2.9×104,2.3×104,2.6×104,1.9×104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M=100000CFU/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16.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观音桥社区宝华街签签君子烧烤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4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它是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引发的一种皮肤病。
17.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东路文理面馆经营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具或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意味着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餐饮具中出现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一般是由于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的,具体原因可能是消毒剂的浓度不足、消毒的温度设置过低、消毒的时间不足等等,也可能是由于消毒后,工作人员的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所导致。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重庆市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责成辖区内县(区)各级监管单位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并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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