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后期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

唐中后期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

首页模拟经营天下大豪商更新时间:2024-08-16

到了中唐之后,经济治理重现了两个周期性的大毛病:第一是土地的需求非常之大,土地兼并不可遏制,成为贫富差距拉大的“变压器”;第二是中央乃至地方财政对资源管制的依赖度越来越高,终而造成对民间资本的压抑和剥夺,经济活力渐趋衰竭。两者相加,如果再遇上饥荒洪涝,就会引发财政总*前提下的社会大动荡。

相对于国营资本和官僚资本的强势霸道,民间资本的流动也出现了日渐恶化的趋势。刘玉峰在《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中具体陈述了中唐之后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

其一,奢侈消费。挥霍于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许多富商大贾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奢靡无度,表现出穷奢极侈的突出特点。晚唐时期,许多商人“恣其乘骑,雕鞍银镫,装饰焕烂,从以童骑,聘以康庄”。

其二,交通权贵。以钱铺路,钻营为官。许多富商大贾“高赀比封君,奇货通幸卿”,积极谋取政治利益。元稹在长诗《估客乐》中描述富商大贾们竭力经营官场:“经游天下遍,却到长安城。城中东西市,闻客次第迎。迎客兼说客,多财为势倾。客心本明黠,闻语心已惊。先问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归来始安坐,富与王者勍。”到唐末懿宗时,用钱买官已是司空见惯。

其三,购买土地。与汉代相似,靠工商致富的唐代富商大贾将大量资金用于购买土地,进行土地积聚,仍走着“以末汇财,用本守之”的传统路子。代宗年间,大臣李翱在一道策问中说,在三十年里,天下田亩被豪商兼并了三分之一。到懿宗朝,已是“富者有连阡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土地兼并愈演愈烈,使得社会财富的分配极端不平衡。

其四,放高利贷。从唐太宗搞“公廨钱”之后,政府参与高利贷活动,私营高利贷也一直十分猖獗,富商大贾与贵族官僚纷纷以此谋求暴利,晚唐之后趋于剧烈。武宗在一则赦诏中指出,“如闻朝列衣冠,或代承华胄,或在清途,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懿宗在即位赦文中也指出,“京城内富饶之徒,不守公法,厚利放债,损陷饥贫”。

其五,囤积钱币。“安史之乱”后,富人的财富安全感越来越差,于是将大量钱币财富贮藏起来,造成社会货币流通的严重不足,朝廷多次下达“禁蓄钱令”,却成效不大。德宗时的陆贽就算过一笔账:过去一匹绢,可以换铜钱3200文,而现在一匹只能换1600文,绢贬值了一倍,这不是因为税赋增加了,而是因为铜钱被囤积了起来。这种“钱重物轻”的现象,妨碍了商品经济的顺利发展。

从刘玉峰列出的上述五条出路可见,工商业利润基本上没有向产业资本转化,不存在积累放大的社会机制,而是进入了消费市场、土地和高利贷领域,其影响当然是负面的。若我们放眼于整部经济史,甚至可以看到,中晚唐民间资本的这五条出路几乎是高压下的民间资本的共同出路。因此,若在某一时期,出现奢侈品消费剧增、文物价格上涨以及土地房产购买热潮,并不代表经济的复苏,而更可能是资本从实业溢出的恶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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