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51信用卡被查,也将催收行业推至风口浪尖。
杨明(化名)曾是一位催收公司的老板,谈及过往,他坦言涂鸦喷漆(喷上某某某不还钱)、胶枪(堵锁眼)、自制催泪瓦斯等催收手法都用过。“这主要是一场心理战”,杨明告诉新京报记者,“曾经还请欠债人去洗浴中心谈过。我们事先会关照洗浴中心的老板给欠债人更衣箱换锁,他要想出去,就只能请朋友带钱过来帮他还款。”
当记者问及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杨明表示,“我们也没有非法胁迫他人或是故意伤害。催收也是有‘规则’的,我管你要钱,你别给我命。债务人的死亡,某种程度上就等于债务的消失”。
对此,全民普惠信用管理公司联合创始人罗京称,一般催收有两种,一种是坐席,一个人一个月给8000-10000元不等;一种是佣金制,按回款比例支付佣金,佣金比例从5%-50%不等,难度越大,佣金比例越高。
催收手段
打电话、上门、冒充公检法成套路,委外催收考核KPI
张勇(化名)在催收行业工作了10余年,其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催收手段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按照银行提供的信息打电话通知,这是合规的。但银行提供的信息大部分无法取得联系,如果电话能打通银行也不需要找外包了,内部客服就能跟进,催收公司需要想办法用合法手段把人找出来,这本身就是一个挑战,所以滋生了很多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事情。
第二种是发信函,类似缴款通知等。这种只能发一些常规类的催收函,不能冒充公检法发函,这样做就违法了。但有一些催收公司却又利用了这一点,冒充公检法,利用国家部门的威信给欠款人施压。
第三种是上门要债,正规的应该是录音录像,同时也保护了自己。“之前做银行单子的时候,到持卡人家里,连门都没进,却被持卡人妻子指偷盗了家里首饰。”张勇称。但上门要债这种方式在实务操作时也存在瑕疵,例如打人等肢体冲突事件。
第四种是法律手段起诉,但时间成本高。“按照传统司法诉讼,很难快速有效化解这些坏账。且即使判了赢了,还得申请强制执行,比如持卡人名下财产转移给家人,还需要有一个证明其家人名下财产就是持卡人财产的过程。”张勇表示,因为在实务操作上有一大串的问题,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会采取外包的形式来处理债务,效果最快,成本最低。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在信用卡余额代偿领域,51信用卡是排名第一的企业。关于外包催收,他从以往的经验介绍,一般逾期30天以内的催收,都是机构自己在做。而超过30天的逾期贷款,一些机构就会选择外包催收。
在他看来,委外催收机构的KPI考核会更强,而且会用一些专业的套路去应对这些逾期大于30天的贷款。至于这种选择的考量,逾期30天以内的客群和逾期30天以外的客群,明显是两种客群质量,所以用到的催收手段和方式方法也不一样。
野蛮生长
业内:全国7000多家催收公司,无统一准入门槛
张勇的客户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P2P等,其中银行是大头。“以信用卡业务为例,现在很多大中银行发卡量都在千万张甚至上亿张,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可能就‘养’了上百家催收公司,近年来P2P、电商白条等兴起后,催收公司数量又明显上升。”
对此,信用卡业资深研究人士董峥表示,一家银行从总行到分支行合作过的催收公司确实能有上百家甚至更多,不过催收公司跟银行之间关系很脆弱,“用你,你未必催的回来,只有催债成功概率高的,可能银行和你合作的机会才多一些。”
张勇称,在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上搜索公司经营范围,接受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针对信用卡、信贷等逾期账户进行缴款通知服务的,都可以归类为第三方催收公司。“我们导出来的数据全国有7000多家,实际运营的可能有2500家左右。从注册时间上看,之前就1000来家,2015年以来注册量暴增,互联网金融崛起的几年内,全国一下注册了好多。”
新京报记者在天眼查和企查查以关键词“信用卡逾期 通知”搜索,均有约10200家公司结果,其中经营状态为“在业”的约3200家,占比约31%。
对于这些公司的正规性,他表示,要看各家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目前操作没有统一标准。比如有的银行要求比较高,要求催收公司成立3年或5年以上,公司要连续实现财务盈利、有各种资质等。有的银行要求(催收公司)成立1年即可。在招标环节,有的是全公开招标,有的是半公开招标。“基本上一些关系户,老大签个字可能就入围了。” 张勇称。
张勇告诉记者,银行有《银行法》等条条框框约束,一般不会乱来,这两年乱象多集中在互联网金融公司,个别公司没有标准地选择委外公司,造成很多社会乱象。随便一家公司都能接业务,特别是3•15曝光的714高炮,找催收公司只要够狠、能把钱收回来就行,一下把催收行业搞乱了。
罗京告诉新京报记者,放贷主体合法、利率合法,催收方式不侵犯隐私、不涉及暴力,就为合法合规。而按目前最高法、公安部、最高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很多互金公司都是非法放贷人,因为其并没有取得合法的放贷身份,且有些利息远超过36%的法律保护上限。
暴利生意
佣金可达50%,“不成功不收费”衍生暴力催收
关于分润,一位催收行业曾经的业者告诉记者,“我们之前是‘百五’、‘百十’。即本金的5%、利息的10%归催收所有,现在涨了。”
据张勇了解,行业佣金一般是30个点(即催收回来金额的30%),“假设一个员工一个月能催回5万元,10个人催回50万元,银行给30个点佣金,我给员工10个点,综合运营开支10个点,老板还有10个点的利润。”
张勇介绍了行业内的一种结佣方式,是以结果为导向,不成功不收费。他举例称,假如一家金融机构给了催收公司1亿的单子,需要100人干活,事前金融机构不用给1分钱,而是根据最终催收回的金额按比例支付佣金,这就把所有风险成本都压给催收公司,难免(催收)力度就有点大了。
“想进来做没有两把刷子很难。”张勇称,催收公司最大的成本是房租成本和用工劳务成本,金融机构有足够的案件源提供,催收公司就能形成规模效益。高压下经营,催收公司业态和盈利模式有瑕疵,外加没有统一的准入门槛等,导致催收行业乱象不断。“一些催收相对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有专业的考核,不仅看收回多少钱,也看过程是否合规,是否有投诉、服务质量如何等。” 张勇说。
监管加码
强行索要债务构成犯罪将数罪并罚,打击“老赖”有望升级
监管已注意到暴力催收带来的问题。今年6月,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规范催收倡议书》,对P2P平台的催收制度、催收外包等作出了明确规定。7月,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召开网贷行业催收问题研讨会,提出设定执行与惩戒机制,重点限制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几大主流催收方式的操作盲区;催收记录形成日报、周报、月报,定期报备、存档且至少保存5年;对催收从业人员进行资质认定和合规操作培训等催收规则和方法。
在董峥看来,催收是事后弥补,很难避免矛盾,金融机构如何做好事前防范、事中监督更重要,从源头上不要乱贷。
就在51信用卡曝出被查同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明确非法放贷入刑认定标准,实际年化利率超36%即涉刑事责任。关于贷后管理,意见也指出,为强行索要因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实施故意*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27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下称“协会”)相关人士处获悉,继4月18日协会公布了超12万名“老赖”名单后,为切实保护出借人利益、防范化解P2P网贷风险,协会打击“恶意逃废债”行动有望再次“升级”。据了解,协会正在联络各省(市)互金行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向P2P网贷从业机构征集借款主体“恶意逃废债”名单。
而根据协会的持续跟踪发现,一些“恶意逃废债”人群目前以“反催收”名义行着有组织、有预谋的“老赖”之实。这些“恶意逃废债”人群中的很多人,发起、成立了各种形式的反催收公共聊天群,大多集中于QQ平台。
协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为了推动P2P网贷备案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行业长远健康的发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势在必行。
新京报记者 程维妙 张妍頔 黄鑫宇 陈鹏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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