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女性努力千百年,争取一个不生孩子的权力

冷静期?女性努力千百年,争取一个不生孩子的权力

首页休闲益智橡胶人永不为奴游戏更新时间:2024-04-28

编者按:近期“冻卵权”、“离婚冷静期”让女性意识再次崛起。

子宫属于女性,但在历史的长河中又从未真正属于女性。堕胎本该天然是女性的权力,却至今需要向别人去争取。

新石器时代起,子宫不再属于女性

子宫作为生产工具,必须为其社会贡献生产力的历史,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12000年左右),甚至更早。

彼时,人类出于优生学的考虑,确立了乱伦的禁忌,通婚(exogamy)渐成常态。通婚无非两种,一是入赘(Matrilocality),即男方离开自幼成长的部落,到女方的部落安家;二是出嫁(Patrilocality),即女方嫁入男方部族。

考古学和人类学都没有找到“入赘”被绝大多数原始部族采纳的证明。原因很可能非常简单——男人没有子宫

没有子宫,少了*和分娩的负担,狩猎,抢掠和征战之类的蛮力活,便落在了男性身上(女性当然也参与狩猎和征战,只是人数上不及男性),再加上男孩在成长过程中,多和年长男性扎堆,极易被“尚武,拜肌肉男”的原始丛林生存法则洗脑,久而久之,便养成了好勇斗狠的习性。

女性*的能力成为一种互易品

果真如此的话,何确保“好斗的”入赘男忠于他的新部落呢?万一他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完了还逃回出生地,养兵恤民,伺机复仇怎么办?相比之下,女性就显得平和许多。小鸡变大鸡只要16-24周,婴儿到成人却需要16年。艰难的怀胎和分娩,漫长的养育期,再加上原始社会苛刻的生存环境……一切都在不舍昼夜地,加固着母亲和孩子之间的纽带。因此当时的人相信,出嫁制比入赘制省心。只要生了孩子,女人就会忠于她的孩子,从而忠于孩子的部族。

因此,比起谷物,骡子和布匹,女性因其独特的生理构造(拥有子宫),成了人类社会最早的互易品之一。

女性成为互易品,进入交换市场,在法国人类学家和人种学者Claude Levi-Strauss的眼里,是“人类历史上,导致女性沦为从属地位的首要原因”。他写道:“出嫁不是两厢情愿的,而是部族之间的交易。”交易的过程,便是女性被物化(Reified) 的过程。物化的物质基础是女性的子宫,即交易筹码。子宫意味着生育力,亦即未来的生产力。那些在生育潜力上被看好的女人,动辄身价不菲。

法国人类学家Claude Meillassoux也大致同意这个观点,他认为漫长的孕期和原始年代高发的分娩死亡率,导致了女性(子宫)成为抢手货,并引发了部族之间连绵不绝的战争。胜者(通常是男性),掳走女人,*死抵抗者,迫使沉默的大多数为奴,同时把自己晋升为统治阶级。作为战利品的女性及其子宫,便理所当然地沦为了统治阶级的私有财产,从而失去了它(子宫)和它的主体应有的话语权和行动权。

法国人类学家Claude Meillassoux

统治阶级需要生产力,所以数千年来,子宫似乎只有一个功能,生育。

Neanderthal时代(约70000年前),男性比女性普遍长命,多活八年不算稀罕, 而女性从月经初潮到死亡,却只有17年左右的时间(按当时女性的平均寿命30岁计),就这么短短十几年,除了要对抗洪水,饥荒和猛兽以外,她们还要频繁地对抗*和各种可能出现的孕期反应。她们“怀完一个又一个,基本上没有正常的月经。”在助产技术基本为零,分娩环境极其恶劣的情况下,如此频繁的分娩不伤身吗?答案是肯定的,然而频繁分娩给女性身体带来的伤害,和高昂的分娩死亡率相比,根本就是鸡头鱼刺。

女性的生育,决定权在男性

从七万年前一路穿越到前现代时期,女性不得不将生命中最宝贵的二、三十年交付给孕期,生个十胎八胎,无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都曾是一种“常态”。1935年纳粹德国为提高雅利安人的出生率创造的生育营“Lebensborn”,和1940年代非洲的班图(Bantu)人,为对抗居高不下的婴幼儿死亡率,让其妇女人均生育12次,两者之间,在对待“子宫”的态度上并无天壤之别,尽管一个是拥有精密军工技术的现代德国,一个是还在削弓做箭的非洲土著。

有人也许会说,有什么办法呢?避孕技术不发达嘛。事实上,早在古埃及时代,古埃及的化学家们就已在尝试各种千奇百怪的避孕法。他们相信蜜糖,或滑腻,油性的液体能减缓精子动力,而乳酸则能*精,因此他们在阿拉伯树胶(acacia)中提炼出了乳酸。他们还想到了鳄鱼的粪便,因为它也是酸性的……没错,当年的避孕技术很不科学,但如果“避孕”被看作一项“子宫福利”的话,它其实完全能够在古埃及炼丹术士的鼓励下,慢慢发展起来的。

遗憾的是,20世纪以前,子宫基本上没有这项福利的。公元前2000后,人类的性行为模式,便成了统治阶级严格规范的对象。所有的社会(无一例外都是男权社会)都或多或少地反对过避孕和堕胎。

比如在西方,直到20世纪前叶,许多罗马天主教信徒仍坚信“避孕”是一种“本质上的邪恶(Intrinsically evil)。公元6世纪到11世纪,基督教社会对避孕的惩罚是极严厉的。避孕等同于homicide(过失*人),甚至——咬和gang交都会被视为过失*人,刑期3到15年不等。13世纪,物理学家和哲学家Peter of Spain好不容易发明了26种避孕药,神职人员却把它们一一藏进书里,并盖棺定论:“这些药方绝不予采用。”

反对堕胎的理论基础看起来石磨般厚,其实只有一个,就是“God’s will(神旨)”。受孕是一个“人类的种子,经神所赐,得神保佑,经由神之手,放入子宫花托的神圣过程”。《旧约》亦说“Be fruitful, Be multiply(请像水果一样丰盛多产吧)!

神旨是哪来的呢?当然是男信徒捎来的。因为在早期的基督教社会里,只有男信徒才能在神和人之间斡旋。女信徒虽然可以搞些慈善活动,却不能主持祭祀,不能接近圣坛,不能公开授课,不能大声祈祷,也不能为自己的新生儿洗礼。公元二世纪的雅典神学家Clement of Alexandria概括:“女人可以做男人做的事,不过男人永远比女人做得好。”

只要是稍有平等意识的现代人看来,这样的信条都荒谬且令人恼火。然而在彼时的欧洲,从中世纪到19世纪前叶,那些为女人传授避孕法的游医们被当成女巫烧死那些秘密堕胎的女人被判苦修,流放或吊刑绝大部分女人别无选择,只能“服从神旨”

传授避孕方法的游医被当作女巫

中世纪的教徒们普遍相信,胎动发生在受孕40天左右,一旦有了胎动,生命就形成了。胎动后堕胎,就是过失*人,所以中世纪的欧洲法律普遍规定胎动后的堕胎是非法的——这并不等于说胎动前的堕胎就是合法的,只不过比起流放或死刑,量刑较轻而已。讽刺的是,“因为贫穷挤不出余粮,只好*死新生儿”这种中世纪普遍的*婴行为,比起堕胎来,却算不上什么大罪(《Birth Control& Abortion in the Middle Ages》on Medievallist.net)。

一天工作16小时,还必须不停当母亲

节育变成刚需,是从工业革命(1760-1840)开始的。工业革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女性因此得以走出家门,进入劳工市场。根据一项1883年的一项统计,英国女性在棉花,羊毛,亚麻,丝绸,蕾丝和制陶业等劳工市场中占据了大量的比重。21岁以上的女性就占据了59.5%的亚麻劳工市场,71.3%的丝绸市场,以及37.7%的羊毛市场。但繁重的体力活却没有令她们获得和男性同等的待遇,30岁左右的女工所挣的工薪仅为同龄男工的三分之一。生活的艰巨,令避孕和堕胎成了女工们企盼的头等大事。

根据当时的记载,“女工们每天在窒息的,震耳欲聋的纺织车间里辛苦作业,下班后,还得回到工厂附近破烂的住宅区,回到某只地窖,某个虫鼠为患的贫民窟,或一只没有厨房和饮用水的木棚里。食物是一丁点培根碎肉加土豆。在这样的环境里,频繁*,意外流产,死胎或婴儿夭折,一次又一次地动摇着她们所能承受的心理底线。即使男孩们能侥幸活到五六岁,也难逃矿地童工的命运,女孩们则被送进纺织厂,每天工作16个小时。”

工业革命开始,女工成为劳动力

在1833年的那次统计里,年龄12岁以下的女孩,占据了英国51.8%的棉花劳工市场。

然而,为了捍卫维多利亚时代“女人应该像维多利亚女王(女王生了九个孩子)看齐的”中产阶级价值观,19世纪初的英国法律不但不放松堕胎政策,还加重了对它的惩罚。1837年,The Ellenborough Act删除了自13世纪以来“胎动前”和“胎动后”的界限,不管什么时期堕胎都一律严惩。

堕胎是一部属于全体女性的血泪史

1861年,堕胎的最高判决为终身监禁。贫困女性为此痛苦不堪,有些人却把这层女性苦难归咎为“穷人在性生活上的不够节制(Lack of sexual discipline)”。堕胎无门,不少女人只好偷偷把孩子生下来,再送到教会设立的孤儿院或医院里去。19世纪,单伦敦弃儿医院(Founding Hospital),就收留过约4500名女性的弃儿。

当时,有一位名叫Francis Place的英国社会改革家,出于悲悯,四处游说,向女人们推荐一种简单(粗暴)却似乎有效的“避孕神器”——一只像小球那么大的海绵,加点润滑剂,栓上一根丝线,便可推进推出,且对阴道和个人健康都“无损伤” 。据说这只“海绵球”曾帮助过一些女性度过难关。19世纪中下叶,橡胶避孕套在英国小范围内地普及了起来,但只有中上层阶级的男人才比较愿意用它,其目的,与其说为了避孕,不如说为了防性病。海绵球也好,避孕套也好,因受众狭窄,它们远远无法满足广大劳动女性对避孕和堕胎的迫切需要。于是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中叶,地下堕胎市场便像暗井般冒了出来。

Francis Place

地下堕胎市场五花八门。比如在英国,受悲剧事件“谢菲尔德金属水管含铅毒并导致胎儿神秘流产”的启发,包含了大量铅毒的“铅膏”流行了起来,直到一战前,铅膏曾一度是英格兰地下堕胎市场惯用的*手锏。除了铅膏,还有毛线钩针。1923年,在德国的New Brunswick,当地法院就曾审理过一起“钩针堕胎事件”,Emily Frontin,一位年轻的女性,在“被钩针”后出现伤寒等并发症,抢救无效,香消玉损。

82岁的英国女士Diane Munday曾对《独立报》(2017.3.30)讲述过自己的堕胎经历:“(1950年代)女人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堕胎,喝漂白剂,推挪沉重家具,用钩针等等,或求助于地下堕胎市场。那里面的从业人员谈不上专业,她们也许有过一些护士经验,或曾在医院工作过……因此死亡是在所难免的。为了逃避警察追究,也为了保全家庭名誉,有的医生们会在死亡证明上把‘非法堕胎’改为‘意外流产’。” Diane Munday 认识的一位女裁缝,就在地下堕胎市场里送了命。做此营生的女人们,倒不是存心要*人的,只是社会禁忌太坚硬,女性地位太低下,而技术条件又太落后。

在英国现实主义电影大师Mike Leigh的作品《Vera Drake》中,Vera Drake就是一位帮人堕胎的地下游医。Vera Drake暗地行事,不收一分钱,也不多说话,在1950年代初的英国,Vera Drake那样的女人,就像穿着黑衣的天使,漂浮在贫民窟上空。尽管影片最后,她还是被判了18个月的监禁。

电影中的Vera Drake出于悲悯,帮助贫困女性用土法堕胎

最后被判18个月的监禁

1950-1960年代初,近10万英国妇女曾求助于非法堕胎市场。同一时期,美国亦有近百万女性铤而走险,进了黑市。1936年到1955年的俄罗斯女性,其遭遇也是一样的,斯大林绝不容许堕胎;为增加人口,1950年代,我国也曾将“禁止堕胎”写入立法,后来人口暴涨,对待堕胎的态度才逐渐松弛下来。

我们自由了吗?

感谢19-20世纪女性争取选举权运动,亦感谢1950年代到1960年代的反战运动和第二次女权运动,1967年,英国(除了北爱尔兰)终于实现了堕胎合法化,只要在约28到24周内堕胎,刑法将不予追究。同年,美国的Colorado州也首次实现了美国境内堕胎非罪化。1970年代,随着第二次女权运动的深入,西方国家不得不将女性的堕胎权和生育权置入首要议席。目前,世上绝大多数女性都已经获得了堕胎权。

但这并不意味着,两百年抗争取得的果实,可以做成一只草莓蛋糕,放入历史的冰箱永久保鲜。权利是无法保鲜的。你不用它,不捍卫它,它就可能比草莓还要速朽。

当川普说:“我憎恨堕胎,我憎恨它。我憎恨一切支持它的理念。当我听到人们在讨论堕胎权,我就全身哆嗦(NBC,1999)”;当他当选美国总统,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现出对女性的鄙视,对回归“白人基督教称爵年代”的热望时,堕胎非法化,没准会像近年的波兰那样,被极右政权重新推回历史的阴暗舞台;同样的可能性,在1983年就已实现了堕胎合法化的土耳其,则变成了现实:2015年,37家土耳其国立医院中只有3家肯为女性做堕胎手术(《卫报》2015.2.4);2016年,巴西高等法院好不容易宣布了堕胎非罪化,2018年10月的巴西大选,却选出了简直可以和川普媲美的极右派总统Jair Bolsonaro……

至今,世上仍有37个国家不允许堕胎,在那些不能随便出声的地方,女人们的子宫仍被牢牢地掌控在男权,教条和政客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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