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生意该怎么散伙?试试“德州点球法”| 谈判的游戏规则

合伙生意该怎么散伙?试试“德州点球法”| 谈判的游戏规则

首页模拟经营商业合伙人更新时间:2024-04-28

合伙生意该怎么散伙?试试“德州点球法” | 谈判的游戏规则 第四篇

这是桔梗在“谈判思维”的第415篇推文。

全文共1983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钟。

1 引言

阿斌和小林合伙开了一家日料店,共同经营,股份一人一半。

生意越做越红火,可是两个人在经营理念上的分歧也越来越大。

阿斌想要扩大规模,认为应该多招人,租新店铺;

小林想要把菜品做精,认为必须先做好品牌,酒香不怕巷子深。

两个人的矛盾逐渐变得不可调和,决定散伙,各做各的;

可这个饭店怎么分呢?

两个人都想要这个饭店,但又不想出太多钱。

阿斌说,

这样吧,我给你100万,这家店归我,如何?

小林说,

100万?那我给你110万,饭店归我!

几番争执,仍然无果。

两个人都很纠结,一方面又想用便宜的价格把对方股份买下来,一方面又希望对方能出个高价买走自己的股份。

这场谈判陷入了僵局,他们俩该怎么办?

2 一个很糟糕的问题

我们依然在“谈判的游戏规则”这个系列推文中,它的思维方式来自哈佛商学院的“三维谈判系统”。

今天将是这个系列的最后一篇。

在谈判的第三个维度“布局”里,有一个重要的变数,那就是“游戏规则”。

其实,它就是谈判的规则。

我希望通过这个系列能让你意识到一个问题:

人们几乎不会在谈判中考虑改变规则,而这个问题很糟糕。

太多的谈判者一旦进入某个谈判中,马上就钻进了谈判的细节里;

他们会很认真的摸清了这场谈判的规则,然后按照规则来进行这个游戏。

可是一旦这个规则下的谈判陷入僵局,他们就束手无策了。

请让我再次提醒你,

为什么不试着改变谈判的规则呢?

3 德州点球法

让我们回到文首的故事中,阿斌和小林的谈判就只是在谈判的第一个维度,“战术”中,不停的纠缠;

阿斌说,

哎呀,小林,咱们多年的朋友,都让一让,便宜点卖给我...

小林说,

你看旁边的店铺也就这个价钱,还是卖给我吧...

阿斌说,

不卖拉倒,大不了把饭店关了,大家谁也别做!

小林说,

关就关,我怕你啊?

在这个维度上,谈判就是一次拔河游戏,两个人无论多用力都无法让谈判有任何结果;

而且,一场面对面的“战术”谈判,会让人离问题过于靠近;

当人们离问题太近,他们就会盲目,会变得对自己的“后路”过于自信,会让情绪支配自己的理性判断。

如果这家饭店真的关掉,实际上阿斌和小林的损失都是最大的。

“两败俱伤”很多时候都是谈判最差的结果,而导致“两败俱伤”的原因就是他们离问题太近了。

那么不妨让我们从这个维度中跳出来,离问题远一点,站在第三个维度“布局”的角度上来想想,能不能改变游戏规则?

两个人僵持不下的原因在于,他们谁都没想好到底该买还是卖;

实际上,他们的想法是,如果饭店的估值便宜,那就买;如果饭店的估值贵,那就卖。

没错,他们都很贪婪,不希望吃亏;

那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能不能设计一个规则,让他们觉得无论买还是卖都不会吃亏呢?

答案很简单,在美国早就存在一种“规则设计”来解决股份分配的问题,它叫做“Texas Shootout”(德州点球法)。

游戏规则的设计是这样的:

把两个人的角色分开,一方是“估值方”,决定估值;一方是“选择方”,决定买还是卖。

举例来说,如果让阿斌做“估值方”,小林就是“选择方”;

阿斌在估值的时候,要估一个不高不低的价格,因为接下来将由小林决定,是用这个价格把股份卖给阿斌,还是用这个价格买下阿斌的股份。

这个游戏设计非常巧妙,它会激励阿斌既不会把估值故意做低(因为这样会让小林选择买股份而占便宜),也不会把估值故意做高(因为这样会让小林选择卖股份而占便宜)。

阿斌最终思考出的估值,一定是一个非常公允的价格,无论小林是买还是卖,都不会让阿斌觉得自己吃亏。

这个游戏设计的思路,和两个孩子分蛋糕的思路,同出一辙。

如何把蛋糕分得最公平?

那就一个孩子负责切,一个孩子负责选。

4 还有一些规则设计

请留意,要想让阿斌和小林用“德州点球法”来解决他们的问题,还需要他们之间先做一个关于规则的“谈判”。

实际上,这就是关于“谈判”的“谈判”。

也就是,在进入“谈判”之前,我们先做一场关于用什么规则来谈判的“谈判”。

阿斌和小林可能需要先对“应该用什么方法来谈”这件事,先做一次协商;

阿斌可能要跟小林介绍一下“德州点球法”的设计特点和好处,征得小林的同意。

我们曾经在“”系列中,介绍过类似的概念,“元游戏”。

关于游戏规则的协商,就属于“元游戏”的范畴。

当然,随着“谈判”这件事在人类历史上的发展,已经存在一些人们常用的规则,这里我将简单介绍一下。

当两方就是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通常引入第三方是一个常用的“游戏规则”。

这个第三方,有时我们叫他“调解员”。

比如,历史上当微软和美国司法部的谈判陷入白热化的僵持阶段,他们各自都从外部找来了“调解员”,最终协议就是在双方的“调解员”的努力下完成的。

在“调解”规则之上,还有“仲裁”。

“仲裁”的具体应用方式非常多,在一些非常复杂的例子里,双方会先各自选择自己中意的“仲裁人”,然后由这个两个“仲裁人”协商出第三个中立“仲裁人”,共同完成谈判协议。

5 小结

当你的谈判僵持不下,请记得离问题远一点,把整个事情看得更完整一点。

试着改变一下游戏规则,一些都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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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游戏规则不能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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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谈判思维”!

“谈判的游戏规则 第四篇”

--- 桔梗 (8392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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