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完伐敌的四种形式后,作者顺势总结出三个观点: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拨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不动刀兵即可令对手屈服,如何做到?伐谋、伐交;夺取别人的城池是“巧取”,而非两败俱伤的硬夺。灭掉(竹简版为“破”而非毁,破更准确)敌国但不使战事旷日持久。三句话总结起来就是——必以“全”争于天下。即以全胜的思想为指导去争夺天下。本篇开头就以五个排比句来阐明一个观点:无论是一场很小(伍)的战斗,还是一场大的战役、战争(国),都要以全胜的思想为指导去争取胜利。由此引出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论点。再加上边两句:拨人之城而非攻,毁人之国而非久。便构成了完整的全胜思想!段末一句:故兵不钝而利可全,则谋攻之法也。注意,这里是兵不“钝”,而非兵不“动”!故谋攻的基本原则是在自己兵锋不挫锐的前提下令敌方屈服,从而保全自己的利益(或达到自己的战略目的)!这里要分清两个概念,即伐谋与谋攻的异问。伐谋是以谋相伐,未雨绸缪,在未战前以谋略消耗和破坏掉敌方的战争能力,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这里的“不战”,就是不动刀兵。而谋攻则是指在对敌过程中,以运用谋略为主线,采用多种手段打击敌人,最终令敌屈服。多种手段包括:伐谋、伐交、伐兵、攻城。之所以要以运用谋略为主线,就是要避实击虚,以实就虚。从而达到“兵不钝而利可全”。所以“钝兵挫锐”的攻城被作者理所当然的认为是用兵中的下下策了!要实现兵不钝而利可全的目地,在伐兵的过程中就要做到避实击虚,以实就虚。所以就有了十则围之,五则攻之、、、不若则能避之的兵法六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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